9025-30148 吹牛何在?临高里一定要加进这段

北朝旧贴 | 茗夜雨 | 共 8709 字 | 2013-08-21 | | 编辑本页

茗夜雨 于 2012-4-8 19:24:10 发表了: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TA1MTU4NjU2/v.swf

11111.jpg(43.29 KB, 下载次数: 0)

2012-4-8 19:22 上传

11112.jpg(38.76 KB, 下载次数: 0)

2012-4-8 19:22 上传

11113.jpg(37.62 KB, 下载次数: 0)

2012-4-8 19:22 上传


传福音者 于 2012-4-8 19:27:35 发表了:

那是多久之后的事情了……


肥仔曙 于 2012-4-8 19:27:41 发表了:

李恩菲的射速妥妥的


茗夜雨 于 2012-4-8 19:31:52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茗夜雨 于 2012-4-8 19:34 编辑

传福音者 发表于 2012-4-8 19:27

那是多久之后的事情了……

扬州嘉定的秀才{:5_119:}


辽西滚筒廖耀湘 于 2012-4-8 19:33:58 发表了:

竟然没有维克斯机枪出场。


塞那提斯 于 2012-4-8 19:34:33 发表了:

茗夜雨 发表于 2012-4-8 19:31

扬州嘉定的秀才

不是东林党?


茗夜雨 于 2012-4-8 19:35:14 发表了:

塞那提斯 发表于 2012-4-8 19:34

不是东林党?

反正他们都是一伙的,旧知识分子就要从肉体上排除出澳宋帝国的社会体制


深河 于 2012-4-8 19:36:44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深河 于 2012-4-8 19:37 编辑

……这视频明明是我发掘出来的!

——好吧,到时候我要扮演下命令的将军阁下。


雅卡托维托巴 于 2012-4-8 19:37:03 发表了:

文总的效率更高吧


茗夜雨 于 2012-4-8 19:38:54 发表了:

雅卡托维托巴 发表于 2012-4-8 19:37

文总的效率更高吧

文总就直接丢氯气弹了,不适合镇压游行,更适合打击匪帮窝点


myrmidon 于 2012-4-8 19:41:42 发表了:

太邪恶了{:5_119:}


茗夜雨 于 2012-4-8 19:43:59 发表了:

深河 发表于 2012-4-8 19:36

……这视频明明是我发掘出来的!

——好吧,到时候我要扮演下命令的将军阁下。

帝国警察总监大河桑威武霸气


探天究地张平子 于 2012-4-8 20:30:58 发表了:

求此视频的链接。


将邪 于 2012-4-8 20:44:47 发表了:

茗夜雨 发表于 2012-4-8 19:31

扬州嘉定的秀才

太浪费了,抓到南洋去改良人种。


茗夜雨 于 2012-4-8 20:48:02 发表了:

探天究地张平子 发表于 2012-4-8 20:30

求此视频的链接。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A1MTU4NjU2.html


不想写作业 于 2012-4-8 23:22:00 发表了:

要是有马克沁就更给力了


raycocarter 于 2012-4-9 00:15:59 发表了:

可惜进来的路太小,装甲车没开进来….不然阿三就爽到了


raycocarter 于 2012-4-9 00:16:38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raycocarter 于 2012-4-9 00:16 编辑

不想写作业 发表于 2012-4-8 23:22

要是有马克沁就更给力了

带马克沁的装甲车来了,不过路太小没开进来


解放军席卷亚洲 于 2012-4-9 00:23:28 发表了:

这个……排枪党对付17世纪军队和这段视频能有多大区别?


铁十字旗下 于 2012-4-9 00:26:24 发表了:

那坑最后是不是填满了?


解放军席卷亚洲 于 2012-4-9 00:27:25 发表了:

铁十字旗下 发表于 2012-4-9 00:26

那坑最后是不是填满了?

那是早慢熊挖的坑么?怎么填也填不满……


t98will 于 2012-4-9 00:49:11 发表了:

解放军席卷亚洲 发表于 2012-4-9 00:23

这个……排枪党对付17世纪军队和这段视频能有多大区别?

主要是没这么快


蛇语者 于 2012-4-9 01:15:40 发表了:

求片名。

另外广场中间那个坑是怎么回事?都是往里跳的,就没人打算趴在坑的后边吗?


raycocarter 于 2012-4-9 01:39:52 发表了:

圣难甘地

中间的大坑是水井

  阿姆利则惨案:1919年4月13日,约5万人在阿姆利则市贾利安瓦拉巴格广场举行集会,抗议殖民当局专横暴虐,群众大会完全是和平性质的。有不少人还带着孩子来参加集会。下午 4时,R.E.H.戴尔将军率领 149名廓尔喀和锡克士兵前往广场。日落之前,他命令装甲车堵住广场狭窄的入口,自己带领 105名士兵进入广场。5时 15分左右,戴尔下令向密集人群开枪。射击持续10分钟,发射子弹1650发。关于死亡人数,说法不一。仅据英国官方公布的数字,死379人,伤1200人。据收尸者估计,约有500具尸体。戴尔本人认为有200~300人被打死。


超电磁泪子 于 2012-4-9 01:54:29 发表了:

话说,换成帝国长女们拿火焰喷射枪来玩烧烤,那是何等的壮观


传福音者 于 2012-4-9 02:34:42 发表了:

超电磁泪子 发表于 2012-4-9 01:54

话说,换成帝国长女们拿火焰喷射枪来玩烧烤,那是何等的壮观

会引起火灾吧?

不过想一想还真带感~


铁十字旗下 于 2012-4-9 09:25:25 发表了:

传福音者 发表于 2012-4-9 02:34

会引起火灾吧?

不过想一想还真带感~

火灾是必要的背景


雷牙 于 2012-4-9 09:45:25 发表了:

作为军官,我绝对不会执行这样的命令,也不会允许我的部下执行这样的命令。

不过,如果是使用防暴盾牌和警棍的方阵,我可以接受。


yark556 于 2012-4-9 09:55:47 发表了:

强烈要求回复戚帅的鸳鸯阵进行镇暴


不卖国家宋子文 于 2012-4-9 10:12:16 发表了:

这是阿姆利则?


canius 于 2012-4-9 10:13:29 发表了:

咱更喜欢夜间特别行动队敲门抓人。旧士绅、酋长、神棍阶层是必须要洗掉的。没有镇反文革,无新天朝。


不卖国家宋子文 于 2012-4-9 10:14:42 发表了:

要我说,用大号喷子!


铁十字旗下 于 2012-4-9 10:16:18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09:45

作为军官,我绝对不会执行这样的命令,也不会允许我的部下执行这样的命令。

不过,如果是使用防暴盾牌和警 …

那么作为元老呢?


钱水廷 于 2012-4-9 10:25:39 发表了:

raycocarter 发表于 2012-4-8 12:39

圣难甘地

中间的大坑是水井

  阿姆利则惨案:1919年4月13日,约5万人在阿姆利则市贾利安瓦拉巴格广场举行 …

100来人十分钟才打了1650发子弹, 一分钟还差不多. 问题是在成建制的军队面前, 平民都是乌合之众, 如果只是想杀一儆百, 而不是要斩尽杀绝的话, 打一分钟都长了, 放几排枪就都散了.


深河 于 2012-4-9 10:31:38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09:45

作为军官,我绝对不会执行这样的命令,也不会允许我的部下执行这样的命令。

不过,如果是使用防暴盾牌和警 …

那你可以离开军队另行高就了。


南海 于 2012-4-9 10:57:09 发表了:

虽然我也讨厌这个,不过髡匪以后肯定会经历这样的场面


超电磁泪子 于 2012-4-9 11:17:35 发表了:

铁十字旗下 发表于 2012-4-9 09:25

火灾是必要的背景

纯娘们从来不看燃烧的背景


dddragon 于 2012-4-9 11:30:38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09:45

作为军官,我绝对不会执行这样的命令,也不会允许我的部下执行这样的命令。

不过,如果是使用防暴盾牌和警 …

作为军官你有这样的想法就够枪毙的了,你的部下要还听你的乱命那你这支部队就是叛军


青竹雨 于 2012-4-9 11:51:54 发表了:

深河 发表于 2012-4-9 10:31

那你可以离开军队另行高就了。

不只是离开军队另行高就这么简单吧。


604 于 2012-4-9 11:54:59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09:45

作为军官,我绝对不会执行这样的命令,也不会允许我的部下执行这样的命令。

不过,如果是使用防暴盾牌和警 …

你有这样的想法只有两个下场,立刻退休回家带孩子,或是带上你的队伍上山打游击


kkkone 于 2012-4-9 12:09:01 发表了:

相当的残忍。

但是效率低下,只会引起更大的反抗,毫无意义。


t98will 于 2012-4-9 12:10:41 发表了:

kkkone 发表于 2012-4-9 12:09

相当的残忍。

但是效率低下,只会引起更大的反抗,毫无意义。

引起反抗正说明现在的方式不够残忍


茗夜雨 于 2012-4-9 12:30:01 发表了:

青竹雨 发表于 2012-4-9 11:51

不只是离开军队另行高就这么简单吧。

还需要进行可靠性甄别


解放军席卷亚洲 于 2012-4-9 12:34:43 发表了:

从历史经验来看,赤裸裸的暴力至少要让人印象深刻的使用一次

之后才能靠信息传播起到威慑作用


解放军席卷亚洲 于 2012-4-9 12:35:22 发表了:

对了,牢不可破的联盟呢?别忘了当年的皇家空军就是干这活的,谁造反就炸飞谁家的村子


飞翔的轰炸机 于 2012-4-9 12:39:27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09:45

作为军官,我绝对不会执行这样的命令,也不会允许我的部下执行这样的命令。

不过,如果是使用防暴盾牌和警 …

你可以把脸背过去,或者把自己的枪口抬高一点


眉间尺 于 2012-4-9 13:35:29 发表了:

t98will 发表于 2012-4-9 12:10

引起反抗正说明现在的方式不够残忍

非暴力不合作··············


t98will 于 2012-4-9 14:32:33 发表了:

眉间尺 发表于 2012-4-9 13:35

非暴力不合作··············

这也算一种反抗不是吗


深河 于 2012-4-9 19:25:07 发表了:

青竹雨 发表于 2012-4-9 11:51

不只是离开军队另行高就这么简单吧。

他的去向由审判庭决定。


高举河蟹的伟大旗帜 于 2012-4-9 19:39:53 发表了:

排枪就HIGH了?没有拖拉机+骑兵爽啊


传福音者 于 2012-4-9 19:44:52 发表了:

深河 发表于 2012-4-9 19:25

他的去向由审判庭决定。

恐怕是政委决定吧,很有可能就是就地枪毙,然后政委接管部队指挥

如果政委留了他一命,才是审判庭的工作


深河 于 2012-4-9 19:49:28 发表了:

传福音者 发表于 2012-4-9 19:44

恐怕是政委决定吧,很有可能就是就地枪毙,然后政委接管部队指挥

如果政委留了他一命,才是审判庭的工 …

有我在那里站着,哪里轮得到政委发话-  -


canius 于 2012-4-9 19:49:51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09:45

作为军官,我绝对不会执行这样的命令,也不会允许我的部下执行这样的命令。

不过,如果是使用防暴盾牌和警 …

你这是白送秀才举人们廷杖。


雷牙 于 2012-4-9 19:50:22 发表了:

在书中,我名叫许可,隶属海军,任职于对外情报局,军阶上尉。

此外,是法学会和土著权益保护协会的会员。破坏军婚那几章中的法官就是我。

穿越前是个警察,穿越后先在海军服役,后被派遣到对外情报局工作。

在现实世界中,我可能没有勇气去坚持自己的原则。但是,既然穿越了,那么,如果我还不能坚持自己的原则,那我何必去穿越?况且我是个元老,以后的生活都是有保障的,我不必担心什么将来的生活,无论如何,我都将是这个世界中最为顶尖的那部分人。

军人应当执行命令,但是,对于这样的明显违法的,反人类的乱命,我是绝对不会执行的,也不会允许我的部下执行。至于后果,我既然敢这么做,也就会坦然面对。


传福音者 于 2012-4-9 19:53:00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19:50

在书中,我名叫许可,隶属海军,任职于对外情报局,军阶上尉。

此外,是法学会和土著权益保护协会的会员。 …

{:5_160:}看来你准备接受你被就地枪毙的命运了?


wraithzju 于 2012-4-9 19:54:42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wraithzju 于 2012-4-9 19:55 编辑

古代的文人其实是最不要脸的,但是即便如此我也反对这种斩尽杀绝的手段,换成我直接上刺刀干翻前面几排人,估计剩下的就做鸟兽散了,达到目的就好,这个目的我觉得就是杀人立威!

那些追求虐杀的,本质上是心理阴暗


t98will 于 2012-4-9 19:57:35 发表了:

远远用枪射比刺刀刺死更心理阴暗?难道是我的思想有问题吗


wraithzju 于 2012-4-9 20:00:26 发表了:

t98will 发表于 2012-4-9 19:57

远远用枪射比刺刀刺死更心理阴暗?难道是我的思想有问题吗

好吧,我没解释清楚,我的意思是明晃晃的刺刀阵上去,没捅翻几个或者甚至没捅死一个剩下的估计就鸟兽散了


wraithzju 于 2012-4-9 20:03:24 发表了:

t98will 发表于 2012-4-9 19:57

远远用枪射比刺刀刺死更心理阴暗?难道是我的思想有问题吗

另外,lz和不少回帖者本质上在内心渴望的是虐杀的刺激,这一点别否认

其实一帮吊丝去穿越,不就是实现在本时空无法实现的杀人放火养萝莉的欲望嘛


雷牙 于 2012-4-9 20:18:33 发表了:

各位对于《共同纲领》中对于元老的人身保护这部分缺少研究啊。

而且,作为法学会成员,又在军中服役的鄙人,必然是制订军法的成员之一,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会没有早考虑到?军人不能执行违法命令,不能以执行命令为由而免责,这在二战后的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上已经被确定为武装冲突法的原则。我相信法学会会支持我的。

枪毙我?依军法把深河解职的可能性更大点


茗夜雨 于 2012-4-9 20:22:12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19:50

在书中,我名叫许可,隶属海军,任职于对外情报局,军阶上尉。

此外,是法学会和土著权益保护协会的会员。 …

第一,这个命令不违法

第二,澳宋帝国代表人类的未来,任何试图违抗澳宋帝国的举动皆为反人类

至于你,考虑到有不可处死元老的原则,直接圈禁吧


传福音者 于 2012-4-9 20:25:02 发表了:

wraithzju 发表于 2012-4-9 20:03

另外,lz和不少回帖者本质上在内心渴望的是虐杀的刺激,这一点别否认

其实一帮吊丝去穿越,不就是实现在 …

在下是不支持虐杀的,那太没效率,而且传播恐惧的效果也不是最好

其实在下的爽点在于体制力量的强大、对抗体制力量的弱小和碾压那些弱小的抵抗上

想象一下,一群集会造反的书生与军队对峙,军队上层下令开枪驱散人群。军队前线指挥官大发小资病,拒绝执行命令,被身旁的政委一拳打倒,然后就地枪毙。

对面的那些书生看见拿枪指着自己的军阵里,两个军官突然发生了冲突,而且其中一个还突然把另一个杀掉了。正以为自己的机会到了的时候,对面的军队里随着“开火!”的命令声突然枪炮齐鸣。

这太爽了,简直就是戳中了在下的爽点。在下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报名当这个政委了


海盗 于 2012-4-9 20:25:58 发表了:

貌似,这种事是你们丫打人快活,我老人家殖民部挨骂还得提你们丫洗地


总忘密码 于 2012-4-9 20:26:59 发表了:

国家给你示威集会和游行抗议的自由,同时国家也有洗地的自由~~~


wraithzju 于 2012-4-9 20:27:21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wraithzju 于 2012-4-9 20:27 编辑

传福音者 发表于 2012-4-9 20:25

在下是不支持虐杀的,那太没效率,而且传播恐惧的效果也不是最好

其实在下的爽点在于体制力量的强大、 …

好吧,我只能表示在审美情趣等方面和你的差异是巨大的

另外我觉得对待书生最有效果的其实不是杀,而是羞辱和无视,才能彻底抹去他们的自以为是


传福音者 于 2012-4-9 20:27:30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20:18

各位对于《共同纲领》中对于元老的人身保护这部分缺少研究啊。

而且,作为法学会成员,又在军中服役的鄙人 …

虽然在下不是元老,但是在下基本上确定,你的这种法律通不过元老院的{:5_129:}


传福音者 于 2012-4-9 20:32:50 发表了:

wraithzju 发表于 2012-4-9 20:27

好吧,我只能表示在审美情趣等方面和你的差异是巨大的

另外我觉得对待书生最有效果的其实不是杀,而是羞 …

杀戮和羞辱无视并不冲突,很有可能故事背景里的这次冲突其源头就是帝国对儒生的无视和羞辱

平时我就羞辱你,分果子的时候无视你,敢跳出来就宰了你

这不是很爽咩?{:5_119:}


深河 于 2012-4-9 20:44:25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20:18

各位对于《共同纲领》中对于元老的人身保护这部分缺少研究啊。

而且,作为法学会成员,又在军中服役的鄙人 …

我倒想看看哪个脑残会支持你通过这样的狗屁议案。


wraithzju 于 2012-4-9 20:46:08 发表了:

深河 发表于 2012-4-9 20:44

我倒想看看哪个脑残会支持你通过这样的狗屁议案。

这个完全取决于飞云社和法学会等社团在元老院的活动能量,嘿嘿


深河 于 2012-4-9 20:47:13 发表了:

wraithzju 发表于 2012-4-9 20:46

这个完全取决于飞云社和法学会等社团在元老院的活动能量,嘿嘿

报名参与角色的人有文青病,不等于吹牛的也有文青病。


t98will 于 2012-4-9 20:51:01 发表了:

上次军婚事件已经充分显示了法学会试图通过立法释法之类的方式把自己的意见强加到全体元老头上的企图了


petrus 于 2012-4-9 20:53:11 发表了:

“伏波军宪兵同志们,我们改造世界的事业是正义的,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而决定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是我们事业的重要问题。赞同我们事业的,是我们的朋友。反对我们事业的,是我们的敌人。对待朋友要像春天一般温暖,对待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冷酷果决。现在听我口令,机枪准备射击整条弹带。预备…瞄准…射击!”


传福音者 于 2012-4-9 20:54:19 发表了:

深河 发表于 2012-4-9 20:47

报名参与角色的人有文青病,不等于吹牛的也有文青病。

在下觉得这次事件吹牛应该做下笔记,以后写到攻略大陆的时候把这一段剧情写到小说里也是很不错的

省得一天到晚有人说临高不内斗,500宅之间太河蟹


wraithzju 于 2012-4-9 20:58:31 发表了:

传福音者 发表于 2012-4-9 20:54

在下觉得这次事件吹牛应该做下笔记,以后写到攻略大陆的时候把这一段剧情写到小说里也是很不错的

省得 …

500废还不内斗?  tmd够多的内斗了,本来我是怀着轻松愉快心情看穿越说明书的,结果越看越郁闷,真要看内斗不如出门左转去起点看宫斗小说


茗夜雨 于 2012-4-9 21:00:34 发表了:

t98will 发表于 2012-4-9 20:51

上次军婚事件已经充分显示了法学会试图通过立法释法之类的方式把自己的意见强加到全体元老头上的企图了

法学家都该处死


深河 于 2012-4-9 21:07:12 发表了:

茗夜雨 发表于 2012-4-9 21:00

法学家都该处死

不要随便扩大打击面,正确格式是:

犯文青病的法学家都该处死!


家有布熊 于 2012-4-9 21:08:41 发表了:

这个样子是不行的。必须是搜捕,然后集体枪决。然后通过临高强大的传播能力扩散恐怖


茗夜雨 于 2012-4-9 21:13:49 发表了:

深河 发表于 2012-4-9 21:07

不要随便扩大打击面,正确格式是:

犯文青病的法学家都该处死!

那就是需要进行可靠性甄别了


阿瞒亲父曹香蕉 于 2012-4-9 21:20:17 发表了:

影片里这样做效率太低,效果太差。


wraithzju 于 2012-4-9 21:20:58 发表了:

阿瞒亲父曹香蕉 发表于 2012-4-9 21:20

影片里这样做效率太低,效果太差。

那么是你的意思是建立毒气室+焚尸炉吗 {:5_147:}


阿瞒亲父曹香蕉 于 2012-4-9 21:30:03 发表了:

wraithzju 发表于 2012-4-9 21:20

那么是你的意思是建立毒气室+焚尸炉吗

用装甲车圈住,拿棍子排队冲进去抽,抽翻了铐上。然后公捕公审公判,游街,该杀的杀,该劳改的劳改。


二手圣经 于 2012-4-9 22:09:46 发表了:

送那个法学的朋友两张图

这个是一个电视剧里凯撒跨过卢比肯河时 凯撒和马克安东尼的对话


二手圣经 于 2012-4-9 22:11:55 发表了:

那个法学的朋友你太痴迷于法律专业的逻辑发展中啦

在这个世界上 暴力和自然法则是最终的审判力量

只有活着的人才有权利立法 死了的人是无权发言的


茗夜雨 于 2012-4-9 23:14:14 发表了:

二手圣经 发表于 2012-4-9 22:11

那个法学的朋友你太痴迷于法律专业的逻辑发展中啦

在这个世界上 暴力和自然法则是最终的审判力量

只有活着 …

法律是为力量服务的,而非倒过来


zyxel 于 2012-4-9 23:26:22 发表了:

其实,那位朋友不过是被“正义必胜”这句话所欺骗了而已,如果翻译成“胜利者必为正义”,那位朋友也许不会陷得这么深


knifers 于 2012-4-9 23:27:17 发表了:

二手圣经 发表于 2012-4-9 22:11那个法学的朋友你太痴迷于法律专业的逻辑发展中啦

在这个世界上 暴力和自然法则是最终的审判力量

只有活着 …

你只看到了法律对自己行为的限制,没看到法律实际上对统治有多大的帮助。法律一类的秩序的建立才能保证政权持续和低成本的运行。。

所以,对此事件的正确做法是,法律规定在必要时可以洗地。。

于是洗地。。。


二手圣经 于 2012-4-9 23:28:53 发表了:

knifers 发表于 2012-4-9 23:27

你只看到了法律对自己行为的限制,没看到法律实际上对统治有多大的帮助。法律一类的秩序的建立才能保证政 …

对啊 俺就好似这个意思啊


钱水廷 于 2012-4-10 01:26:15 发表了:

wraithzju 发表于 2012-4-9 07:46

这个完全取决于飞云社和法学会等社团在元老院的活动能量,嘿嘿

根据我对的宅党目标的设想, 和书中法学会的做为, 宅党(飞云社)和法学会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立的. 我们追求的是限制集团内部出现特权阶层, 以防止集团的分化和分裂. 同时宅党是狭义的普世派, 以集团的利益为最高利益, 在对待集团以外的民众上并没有什么普世态度, 顶多是从减少统治难度的角度出发, 在策略上含蓄一些.

在遇到这种大规模平民抗议的时候, 我不会反对武力镇压的, 但不希望有人无限制的虐杀, 因为这样会增加造成民众情绪的反弹, 增加平息事态的成本. 同时对那些参与组织煽动的家伙, 我是主张杀一儆百, 坚决打击的. 对于拒绝执行镇压命令的元老军官, 我主张以涉嫌危害穿越集团利益的罪名在元老院予以(对元老)公开审判. 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重性, 来决定处罚的程度. 轻的可考虑调离军政及要害部门(参照对独孤的处罚), 重的可以在囚徒设计所软禁.


东门吹雨 于 2012-4-10 03:50:53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东门吹雨 于 2012-4-10 03:59 编辑

雷牙这号普世蠢货是怎么混进军队的。

我要提议招开特别元老会议,审查此人的政治倾向,我怀疑他有变节的可能。


jiandingzhe 于 2012-4-10 08:59:27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20:18

各位对于《共同纲领》中对于元老的人身保护这部分缺少研究啊。

而且,作为法学会成员,又在军中服役的鄙人 …

这是二战之后的


河北省柏林市 于 2012-4-10 09:27:51 发表了:

袁守同志及时向元老院提交相关情报使得元老院方面早早做好了镇压准备…………,..


篆书大家赵公公 于 2012-4-10 09:38:56 发表了:

雷牙这是坚持程序正义!而不是实质正义。须知行霹雳手段方显菩萨心肠。众人哭不如一家哭!


吃猫的鱼 于 2012-4-10 09:44:39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19:50在书中,我名叫许可,隶属海军,任职于对外情报局,军阶上尉。  此外,是法学会和土著权益保护协会的会员。 …

政权需要立威,需要用赤裸裸的暴力让各个阶层认清现实,在这种时候,任何的软弱退让和不坚决,都是在释放对反对势力,看风色的投机分子的鼓励信号。同样的例子有蚁附攻城,一时的手软会给敌对势力极大地鼓励,这样做的后果是会有几倍乃至几十倍的平民因为你的伪善而受害。再说那帮士大夫,他们的硬气是建立在你不会把他们怎么样的基础上的,你使用廷杖的后果是他们将愈发肆无忌惮。


深河 于 2012-4-10 11:07:31 发表了:

篆书大家赵公公 发表于 2012-4-10 09:38

雷牙这是坚持程序正义!而不是实质正义。须知行霹雳手段方显菩萨心肠。众人哭不如一家哭!

都声称要解除自己上级的职务了,这算哪门子的程序正义?


所罗门诺夫斯基 于 2012-4-10 11:26:26 发表了:

效率太低了,加格林机关炮呢?


sars413 于 2012-4-10 11:31:53 发表了:

直接上12磅步兵炮吧,威慑力妥妥的


tr19821201 于 2012-4-10 11:32:40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tr19821201 于 2012-4-10 11:45 编辑

此乃依法排枪!!!!

被现场击毙的视为即刻枪决,稍后补判死刑;没被现场击毙的公捕公审,审完以后枪决

料理完毕后刨一大坑,把所有反临高分子丢进去,然后植上树,旁边立石碑一,上书六个大字:卡廷森林在此!!!!


petrus 于 2012-4-10 11:43:18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petrus 于 2012-4-10 11:44 编辑

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1.法的正式性(又称法的官方性、国家性),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2.法的阶级性是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注意: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的某个阶层、某个领导人的意志或每一个统治阶级成员的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一因素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如果法学会的人说话这么不靠谱,我要提请元老院对法学会人员进行法律素养测试了。


华夏小卒 于 2012-4-10 12:21:28 发表了:

tr19821201 发表于 2012-4-10 11:32

此乃依法排枪!!!!

被现场击毙的视为即刻枪决,稍后补判死刑;没被现场击毙的公捕公审,审完以后枪决

这也算是己所不欲者必施于人吧。


knifers 于 2012-4-10 18:32:43 发表了:

钱水廷 发表于 2012-4-10 01:26根据我对的宅党目标的设想, 和书中法学会的做为, 宅党(飞云社)和法学会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立的. 我们追求的 …

+1

乱杀人固然很爽,但作为政权,为了维持低成本统治,必须要确保表面和程序上的正义。

比如此事的正确做法应该是,首先,法律上要规定可以做掉那些闹事的。

包围该处,封锁出口,并宣布聚集是违法行为,必须多少时间之内立刻疏散离开并在离开时在出口处登记。

然后等时间到了,关闭出口,场内突突突。。

这么做效果和前面的滥杀差不多,却显得很正当。

PS:在宣布必须离开时,那些倡导者如果离开了,就会名望尽失失去影响力,如果不离开,就会被突突。总之核心人员是逃不掉的。


睡虎 于 2013-6-21 14:52:39 发表了:

茗夜雨 发表于 2012-4-9 23:14

法律是为力量服务的,而非倒过来

政治教科书上不是说的很明白嘛,法律应该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愿,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睡虎 于 2013-6-21 14:55:11 发表了:

才发现我刚才是挖坑


真红骑士 于 2013-6-21 15:13:30 发表了:

睡虎 发表于 2013-6-21 14:55

才发现我刚才是挖坑

摸摸

许可被帝国长女团拖走了

http://bbs.cctvdream.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3847


训兽师 于 2013-6-25 19:16:24 发表了:

这种帽子哪里有卖?


心慈手软谢列平 于 2013-6-26 12:55:13 发表了:

这是弘光笔记的即视感啊。。。。。


季退思 于 2013-6-26 23:28:58 发表了:

茗夜雨 发表于 2012-4-8 19:38

文总就直接丢氯气弹了,不适合镇压游行,更适合打击匪帮窝点

氯气也太低效了  

化工部推荐装填光气、双光气的五年式试制特种弹


高超音速鱼雷艇 于 2013-6-30 13:26:33 发表了:

雷牙 发表于 2012-4-9 09:45

作为军官,我绝对不会执行这样的命令,也不会允许我的部下执行这样的命令。

不过,如果是使用防暴盾牌和警 …

大河桑会让帝国长女把你拖走的


笨拙精神2013 于 2013-8-21 10:39:02 发表了:

体面些 行动由领袖亲自下令,由内务人民委员会实施 将他们一个一个地带到„红角审判 最后拉到红树林里 就这样,一个月时间内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291383274 于 2013-8-21 11:19:51 发表了:

元老院的城管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