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214363 军衔制度建议

北朝旧贴 | 北镇抚司 | 共 267 字 | 2013-07-30 | | 编辑本页

北镇抚司 于 2013-7-30 12:27:46 发表了:

军衔设置应当统一。(包括治安军、民兵预备役、国民军和伏波军陆海空军)但是归化民和元老必须拉开距离。元帅已上只能授予元老。同时在士兵中细化士兵和士官层次,归化民从列兵开始,设三等兵,二等兵,上等兵,下士、中士、上士、技术军士、军士长等等。元老军中职衔从校官起计。军中职务采取高职低衔,对职务进行补贴的方式进行配备。如军士长对应连职。中尉对应营职,大尉对应团级正职等等。随着伏波军壮大,元老应一般不直接担任军事主官。应充任方面领导,如方面军、军区、基地、舰队正副首长等职。


望月凝香 于 2013-7-30 12:31:19 发表了:

又一个不仔细看小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