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551978 元老们和土著最大的区别是什么?是知识产权啊,我们应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北朝旧贴 | 南海 | 共 2372 字 | 2014-08-02 | | 编辑本页
南海 于 2014-7-20 00:05:53 发表了:
元老们和土著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不是体力,不是智力,而是我们超越五百年的知识和思维啊,这即包括元老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基础知识,也包括大图书馆里收集的各种知识。
这些才是元老们最大的本钱。但是现在,临高上下竟然没有一部法律对此进行保护,具体措施上也是随意的浪费我们的技术,这是十分可耻的行为。
我提议,对澳洲境内所有的澳洲技术进行统计,收取知识产权使用费用。
应该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对大图书馆里的技术和知识进行归纳,排出科技等级,这些科技一旦被使用,在知识产权保护期内必须收取技术使用费。不论任何性质的企业或个人,都必须收取。
南海 于 2014-7-20 00:07:45 发表了:
比如赵皇上就把临高的种蚕技术拿去教那群桑农了,竟然是免费教授的,太可耻了,浪费元老院的核心资源。应该向那些农民收取技术使用费。
钱多钱少可以谈,哪怕是一文钱,这钱也要给我收回来。
陆李仙 于 2014-7-20 00:12:30 发表了:
元老是政府、把土著当成经营的对象、本身是封建那一套、自取灭亡,
南海 于 2014-7-20 00:16:10 发表了:
陆李仙 发表于 2014-7-20 00:12
元老是政府、把土著当成经营的对象、本身是封建那一套、自取灭亡,
我可不认为元老就是政府,有五百人呢。
你是政府,我也是政府,到底听谁的?
政府不过是元老行驶权利和谋求利益的机构罢了。但元老不代表政府
冰璃 于 2014-7-20 00:17:47 发表了:
最大的区别是元老现在作死也不会死
而土著作死的话真的会死
陆李仙 于 2014-7-20 13:19:19 发表了:
元老院掌握重工业就行了,有必要轻工业自己搞?人都不够数的,有个毛用。元老卖重工业,土著搞轻工业,就行了。元老负责货币发行,实行中央银行,而土著可以自己搞银行。元老控制土著银行就可以了。什么都搞,忙不过来。
jag0713 于 2014-7-20 15:01:09 发表了:
邪恶的知识产权终于要出现了
实话实说萨哈夫 于 2014-7-20 15:57:09 发表了:
人家在大陆上做假药的难道你准备派临高的食药监去越境执法吗?
knifers 于 2014-7-20 16:12:22 发表了:
统治者之下皆狗刍,身为统治者何必对这点小利斤斤计较。再说了,既然要养猪,总得给猪喂点好食养肥些吧。
欢乐原始人 于 2014-7-21 01:23:08 发表了:
这个思路当然是正确的,不过这部法律针对的对象不正确。不应该针对临高治下的草民,应该针对利益群体,越大越好。最好针对国家。临高治下元老想要整治草民那是相对容易的,不需要额外的知识产权法,对外就不同了。对不服王化的地区,有这么一部法强化元老的知识不可侵犯这种观念还是很好的。
璇瑢子 于 2014-7-21 13:43:57 发表了:
那芳草地直接在教500废的价值观世界观方法论,岂不是其心可诛。。。。。
c47 于 2014-7-21 14:32:22 发表了:
1、知识产权是有保护年限的!
2、500废们带来的技术相关资料产权到底归谁所有,谁来监督使用,收益如何分配,如何追究侵权人?
……
N、该法案的适用地区是……
南海 于 2014-7-22 22:01:00 发表了:
c47 发表于 2014-7-21 14:32
1、知识产权是有保护年限的!
2、500废们带来的技术相关资料产权到底归谁所有,谁来监督使用,收益如何分 …
1.帝国本土区域,个人申请专利十年,但第五年起有关部门可无条件征用。第十一年本土专利过期,但海外专利还有十年保护期。
2.归元老院所有,所有技术由专门机构评级,依据民间技术水平和政府需要逐步开放。采用技术入股的办法,十年内不准扩股,十年后看企业发展前景,可以卖掉股份,也可以当股东。收益折算成股本,计入元老院元老股份,按股份均分。
我是希望成立元老院直属资产管理局负责管理元老资产并监督企业。成立直属元老院经理人推荐局,负责向拥有元老资产公司派驻职业经理人。
南海 于 2014-7-22 22:03:06 发表了:
本法适用全球
没经过批准任何技术不得向海外传播。
陶瓷生产技术外流和茶种被盗这个事情本世界不应该发生
瘫痪 于 2014-7-22 23:51:27 发表了:
这真是脑洞大开,没有立法,执法能力,知识产权除了有点教育意义连毛都不如。要是在该地区有立法,执法能力,500废作为贵族议员,无限垄断公司股东,那点知识产权费含在税费和利润就完了。脱裤子放屁。
不看广告看疗效 于 2014-7-23 06:44:10 发表了:
怎样保证元老的统治万世不移?学园都市才是王道啊
南海 于 2014-7-23 19:57:03 发表了:
瘫痪 发表于 2014-7-22 23:51
这真是脑洞大开,没有立法,执法能力,知识产权除了有点教育意义连毛都不如。要是在该地区有立法,执法能力 …
现在可以先从培养群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入手
瘫痪 于 2014-7-25 22:59:41 发表了:
南海 发表于 2014-7-23 19:57
现在可以先从培养群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入手
辖区内好办,辖区外宣传也不容易啊。至少不是当务之急。再说元老产业也有不少传统手工业成分,朝谁交钱?
南海 于 2014-7-26 21:04:51 发表了:
瘫痪 发表于 2014-7-25 22:59
辖区内好办,辖区外宣传也不容易啊。至少不是当务之急。再说元老产业也有不少传统手工业成分,朝谁交钱? …
元老院应该成立一个专门机构。
元老的小金库应该和国库分开。
早期可以先转空账。国企用技术使用费只收一分,其他企业收一毛。
钱可以少,但要培养知识产权意识,特别是元老院的知识都要花钱买的意识
liutom2 于 2014-7-26 22:17:05 发表了:
我发现南海现在就打算要给狒狒们挖坟了
南海 于 2014-7-28 21:06:55 发表了:
liutom2 发表于 2014-7-26 22:17
我发现南海现在就打算要给狒狒们挖坟了
元老院本来就是私有制的,我这是在拯救元老院。要不然除了顶层的元老,酱油元老永远将是卢瑟
liutom2 于 2014-7-28 21:16:56 发表了:
南海 发表于 2014-7-28 21:06
元老院本来就是私有制的,我这是在拯救元老院。要不然除了顶层的元老,酱油元老永远将是卢瑟
你这明摆着就是要分裂元老院。
现在的澳宋是元老院的财产,一旦澳宋政府和元老院分离,那就等于蹦出一个所谓国家来对元老院进行国有化,这种招人恨的行为还能得到元老院的谅解?
元老院只要撂挑子,所谓澳宋就是个臭狗屎。
南海 于 2014-7-30 21:50:28 发表了:
liutom2 发表于 2014-7-28 21:16
你这明摆着就是要分裂元老院。
现在的澳宋是元老院的财产,一旦澳宋政府和元老院分离,那就等于蹦出一个 …
元老院从来不代表奥宋。
澳宋不过是元老院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
如果政府有能力共产元老,我觉得还是让他们共产算了,这说明元老除了政府已经没有任何依凭了。
我觉得元老应该靠实力控制这个国家,而不是所谓的政府权利
desmond_xie 于 2014-8-2 22:46:21 发表了:
收不收专利费只是手段之一,但主楼有一句说的对,为啥要免费教蚕农啊,起码也要保证有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