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565587 我觉得临高发生的案子却去适用大明律毫无道理嘛

北朝旧贴 | lmx1982 | 共 6371 字 | 2014-10-20 | | 编辑本页

lmx1982 于 2014-10-17 10:58:18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lmx1982 于 2014-10-17 13:28 编辑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觉得临高法律没定义奴仆身份,正好大明律定义了,所以只能适用大明律.我实在是看都不懂这样的逻辑。

刘邦进咸阳,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杀人者死,也就是不管什么情况,激情杀人,蓄意谋杀,失手杀人,良人杀奴婢还是奴婢杀良人,都一样是死。

无论是当时还是现代法制社会的人,都不会觉得因为约法三章过于简单,所以某些情况就可以适用别国的法律吧?

比如某杀人者是赵国人就可以要求适用赵国的法律么?

同样在临高位面,法学俱乐部的那些人捣鼓那么久,不可能连杀人相关的法律都没制定吧?

就算制定的不那么严密,打个比方对于杀人罪只规定非故意杀人者无期,故意杀人者死刑,就这两条。

那杨继红的案子只可能往这两条上二选一,不可能因为是奴婢就按大明律来判吧?

那要是济州的奴隶杀人了是不是还要按照朝鲜法律办?

夸克穷运来的奴隶要是在临高杀了人是不是也要按照东南亚的部落习俗让他们去搞血亲复仇?

总之,即使法律不完善,你可以要求修改法律,但在修改前就必须按照既定的法律来判,不可能借口不完善就无视之,要求适用另外一套法律吧?

否则不是乱套了?老百姓到底要遵守哪套法律?

哪怕临高的法律简单到只有一条,杀人者死。只要你在临高的地界上杀的人,都得照着这个来判。不管你是良人还是奴婢,也不管你是蓄意还是激情。


c47 于 2014-10-17 11:28:46 发表了:

归化民和净化营的平民更接受大明律!你说元老院给他们上人权的新律法有用?


lmx1982 于 2014-10-17 11:38:38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lmx1982 于 2014-10-17 11:41 编辑

c47 发表于 2014-10-17 11:28

归化民和净化营的平民更接受大明律!你说元老院给他们上人权的新律法有用?

拜托,这是强制性的法律。又不是下馆子,你喜欢哪家饭店的菜就去哪家吃?

再说这跟人权有什么关系?在临高地界就得按临高的王法来办,说得够明白了吧?

中国老百姓是很识时务的。


liutom2 于 2014-10-17 11:45:50 发表了:

所以说整个事情的关键在于确认生活秘书的归化民身份,这个本身就是确凿无疑的事情,元老院买卖人口多了去了,全都成了归化民,难不成因为是给元老服务的女人反而不是归化民了?元老们也能放的下心。


lmx1982 于 2014-10-17 11:51:40 发表了:

liutom2 发表于 2014-10-17 11:45

所以说整个事情的关键在于确认生活秘书的归化民身份,这个本身就是确凿无疑的事情,元老院买卖人口多了去了 …

生活秘书的身份定位是另一个话题了,不是有帖子了吗?

我发帖主要是想吐槽在临高的案子却要适用另一套法律.


liutom2 于 2014-10-17 12:00:20 发表了:

lmx1982 发表于 2014-10-17 11:51

生活秘书的身份定位是另一个话题了,不是有帖子了吗?

我发帖主要是想吐槽在临高的案子却要适用另一套法 …

关键就在定位,你如果说生活秘书是奴仆,那就只能找大明律了,因为澳宋法律里是没有奴仆的,只有归化民,归化民之间是平等的。所有提大明律的都是拿奴仆身份做文章,没了奴仆身份就什么都没有了。


t98william 于 2014-10-17 12:16:12 发表了:

法学系统本来也没打算用大明律啊,这不就是有人打算钻空子吗


lmx1982 于 2014-10-17 12:38:05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lmx1982 于 2014-10-17 12:45 编辑

liutom2 发表于 2014-10-17 12:00

关键就在定位,你如果说生活秘书是奴仆,那就只能找大明律了,因为澳宋法律里是没有奴仆的,只有归化民, …

是奴仆也是临高的奴仆,又不是大明的奴仆,干大明律什么事?

如果临高没定义奴仆,那肯定得按普通人一视同仁,除非临高法律特别说明奴仆不受本法律管辖,问题有可能做这种声明么?

再打个比方,现在临高也没定义王爷,公侯伯子男这些身份吧?要是大明的一个贵族在临高杀了人,是不是也要按照大明律来判,临高的法律对其无效?


lmx1982 于 2014-10-17 12:43:11 发表了:

t98william 发表于 2014-10-17 12:16

法学系统本来也没打算用大明律啊,这不就是有人打算钻空子吗

问题是很多人都觉得如果是奴仆就得按大明律来判是理所应当的啊,你楼上就是。


myarance 于 2014-10-17 14:45:12 发表了:

自己的法律上无此类规定的,判例参考习惯法而已


深海巡游者 于 2014-10-17 15:03:46 发表了:

从书上看法学口不是在研究补完相关法律么,没说要用大明律啊,是书中的程某提到了要用大明律吧,结果被姬信这个不解风情的直接用大明律打脸来着。。。


恶意讨薪毛润之 于 2014-10-17 15:10:39 发表了:

既然


天生弱爆苟海魂 于 2014-10-17 15:20:42 发表了:

天龙人


lmx1982 于 2014-10-17 15:50:58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lmx1982 于 2014-10-17 15:54 编辑

myarance 发表于 2014-10-17 14:45

自己的法律上无此类规定的,判例参考习惯法而已

临高的法律难道没规定杀人该怎么判么?

只要规定了杀人怎么判,根本不用管你是什么人,只要是临高地界上犯的案,照临高法律来就可以了。

否则人人都可以钻空子了。法律上没定义技术员身份,没定义贵族身份,没定义有特殊功劳者身份,都可以要求按照别国法律判?

然后朝鲜人要求按朝鲜法律判,日本人要求按日本法律判。


myarance 于 2014-10-17 16:15:20 发表了:

lmx1982 发表于 2014-10-17 15:50临高的法律难道没规定杀人该怎么判么?

只要规定了杀人怎么判,根本不用管你是什么人,只要是临高地界 …

根本就不用管你是什么人……你开什么玩笑,别的不说,临高现在就有一个最大的特权阶级,以及附着在这个特权阶级上的伴生物,在没有明细统治层的游戏规则之前,根本就不是你法律想怎么判就怎么判的。


lmx1982 于 2014-10-17 16:29:32 发表了:

myarance 发表于 2014-10-17 16:15

根本就不用管你是什么人……你开什么玩笑,别的不说,临高现在就有一个最大的特权阶级,以及附着在这个特 …

很明显,临高的法律一开始就明确规定了500废跟普通人不一样,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

临高法律有明确规定契约奴跟普通人不一样,本法律不适用于他们么?如果没有这个规定,契约奴当然按普通人来。


myarance 于 2014-10-17 16:49:52 发表了:

lmx1982 发表于 2014-10-17 16:29很明显,临高的法律一开始就明确规定了500废跟普通人不一样,适用的法律也不一样。

临高法律有明确规定 …

临高法律从来就没有制定过这方面的细则,至于你想象的没有明文规定就按普遍原则来,这话你得跟那帮特权阶级们说去,事实就是,因为临高现行法律的普遍原则判处的话,无法达成让特权阶级满意的判决结果,所以有人试图援引大明律,用习惯法来达成一个满意结果,当大明律也无法达到目的的话,就会有别的通融办法,大明律在这件事中只是一个参考习惯法而已,我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判决结果唯一的依据就是需要让整个特权阶级满意,法律只是工具,不是目的


myarance 于 2014-10-17 16:52:38 发表了:

依法治国是工具,不是目的,老是有人搞不清主次,法律怎么可能凌驾于统治阶级意志之上?


myarance 于 2014-10-17 16:54:30 发表了:

其实这就是程婊说的,许多临高众还没有统治阶级的自觉的表现


lmx1982 于 2014-10-17 17:14:31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lmx1982 于 2014-10-17 17:16 编辑

myarance 发表于 2014-10-17 16:49

临高法律从来就没有制定过这方面的细则,至于你想象的没有明文规定就按普遍原则来,这话你得跟那帮特权阶 …

你怎么知道临高法律从来就没有制定过这方面的细则?是你自己的想象吧?

500废不在法律上明确规定自己的特权,非要靠潜规则来支撑自己的特权,这正是还没有统治阶级的自觉的表现!

没有明文规定就按普遍规则来,任何法律都是这样的,连这都搞不清,法学俱乐部那帮人上吊好了。


赤色MA 于 2014-10-17 21:01:44 发表了:

实际上并不是临高集团想在这事上用大明律,而是有些人试图利用临高集团对奴隶制排斥,没有专门针对奴隶的立法的空档,用大明律达成他们的目的。而且最后可耻地被打脸了。从头到尾都是出闹剧。所以也没必要在乎。


赤色MA 于 2014-10-17 21:03:01 发表了:

myarance 发表于 2014-10-17 16:52

依法治国是工具,不是目的,老是有人搞不清主次,法律怎么可能凌驾于统治阶级意志之上?

法律如果不能持续地体现统治阶级意志,那统治阶级内部也会发生动摇。


myarance 于 2014-10-17 21:16:41 发表了:

lmx1982 发表于 2014-10-17 17:14

你怎么知道临高法律从来就没有制定过这方面的细则?是你自己的想象吧?

500废不在法律上明确规定自己 …

首先,临高法律没有对这类情况制定细则是吹牛借程婊和姬信的对话说的,至于这个责任,你去找法学俱乐部那帮人好了,我只陈述事实。

其次,统治阶级在制定游戏规则,修订法律的时候,有疏漏和没有预料到的情况是很正常的,这种情况下,你不可能从法律上找到相关细则,而如果用普遍规则的话,判决结果有违背统治阶级意愿的可能,法院的判决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愿,只有被欧美所谓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鬼话忽悠傻了的人才会去相信什么法律至高无上

真正至高无上的是统治阶级的意愿

至于以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就要靠潜规则来贯彻意志的人,我只能说图样图森破,你以为律师,法官,陪审团,,司法解释是干什么用的?有无数的正当理由可以决定判决结果,就连中国,银行都可以把从提款机上多取了钱的人扔监狱里去,即使这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细则

认为没有明文规定就按普遍规则来,即使违背统治阶级意愿也要符合你心目中的司法公正,我只能说你很适合当被统治阶级


myarance 于 2014-10-17 21:18:36 发表了:

赤色MA 发表于 2014-10-17 21:03

法律如果不能持续地体现统治阶级意志,那统治阶级内部也会发生动摇。

法律如果不能持续地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话,那当然重新制定法律啦

不去制订新法,反而担心统治阶级内部动摇,这个统治阶级大概是土共吧……..


myarance 于 2014-10-17 21:20:51 发表了:

赤色MA 发表于 2014-10-17 21:01

实际上并不是临高集团想在这事上用大明律,而是有些人试图利用临高集团对奴隶制排斥,没有专门针对奴隶的立 …

吹牛已经把程婊的同人改了

程婊实际上根本不在乎什么奴隶制,她一个4V,会在乎奴隶制么?她想要的是公知范的新媒体,典型的脑子进水


赤色MA 于 2014-10-17 21:21:09 发表了:

myarance 发表于 2014-10-17 21:18

法律如果不能持续地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话,那当然重新制定法律啦

不去制订新法,反而担心统治阶级内部动 …

所以法律不是简单的工具,不是可以轻视的东西。你其他的东扯西扯的东西都是无关的。


赤色MA 于 2014-10-17 21:23:47 发表了:

myarance 发表于 2014-10-17 21:20

吹牛已经把程婊的同人改了

程婊实际上根本不在乎什么奴隶制,她一个4V,会在乎奴隶制么?她想要的是公知 …

所以说是“他们自己的目的”。说不好听点,程ww之流都是吃人血馒头的。既不想为受害者讨回公道,也不想为临高政权的未来做点什么有意的事。纯粹的祸害。


myarance 于 2014-10-17 21:29:37 发表了:

赤色MA 发表于 2014-10-17 21:21

所以法律不是简单的工具,不是可以轻视的东西。你其他的东扯西扯的东西都是无关的。

只有土共这种精神分裂的统治阶级才会经常出现法律与阶级意志矛盾的地方,而且还没胆修宪,只好靠潜规则和司法腐败

其他国家统治阶级哪个不是把法律当厕纸喂屁民吃


lmx1982 于 2014-10-17 21:49:50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lmx1982 于 2014-10-17 21:56 编辑

myarance 发表于 2014-10-17 21:16

首先,临高法律没有对这类情况制定细则是吹牛借程婊和姬信的对话说的,至于这个责任,你去找法学俱乐部那 …

首先,临高法律没有对这类情况制定细则是吹牛借程婊和姬信的对话说的,至于这个责任,你去找法学俱乐部那帮人好了,我只陈述事实。你说的没有对这类情况制定细则是指那类情况?我说的是500废明确自己有特权的情况。程婊和姬信的对话只是针对奴隶,跟我说的毫无关系。其次,统治阶级在制定游戏规则,修订法律的时候,有疏漏和没有预料到的情况是很正常的,这种情况下,你不可能从法律上找到相关细则,而如果用普遍规则的话,判决结果有违背统治阶级意愿的可能,法院的判决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愿,只有被欧美所谓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鬼话忽悠傻了的人才会去相信什么法律至高无上真正至高无上的是统治阶级的意愿

被忽悠傻的是你自己吧,法律能反映统治阶级意志,法院可不会考虑什么统治阶级意志,你见过哪个美国法官因为被告是资本家就故意轻判的?(当然受贿了的不算)至于以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就要靠潜规则来贯彻意志的人,我只能说图样图森破,你以为律师,法官,陪审团,,司法解释是干什么用的?有无数的正当理由可以决定判决结果,就连中国,银行都可以把从提款机上多取了钱的人扔监狱里去,即使这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细则

你说的这个不还是潜规则么?要么明文规定,不明文规定又想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当然只有潜规则,不然就成了无规则了。认为没有明文规定就按普遍规则来,即使违背统治阶级意愿也要符合你心目中的司法公正,我只能说你很适合当被统治阶级

居然举提款机当例子,提款机案件正是我说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就按普遍规则来。法律没明确规定把取款机多吐得钱偷走是什么罪,所以就按盗窃罪来判。而不是借口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去引用美国或者其他国家的法律。


lmx1982 于 2014-10-17 21:59:20 发表了:

myarance 发表于 2014-10-17 21:29

只有土共这种精神分裂的统治阶级才会经常出现法律与阶级意志矛盾的地方,而且还没胆修宪,只好靠潜规则和 …

其他国家统治阶级哪个不是把法律当厕纸喂屁民吃

你这是思想政治课刚下课吧?洗脑洗得还真彻底。


myarance 于 2014-10-17 22:19:50 发表了:

lmx1982 发表于 2014-10-17 21:49

首先,临高法律没有对这类情况制定细则是吹牛借程婊和姬信的对话说的,至于这个责任,你去找法学俱乐部那 …

1  首先500废明确有特权的情况下,500废还想要能够对涉及到自己的女仆的司法案件施加对自己有利的影响,具体可以看论坛上各种为大波波支招的帖子

至于你说这些与“500废明确有特权”毫无关系,似乎就像是在说周永康的弟弟与周永康毫无关系一样

2  其次,能说出“法院可不会考虑什么统治阶级意志,你见过哪个美国法官因为被告是资本家就故意轻判的”这种话的…..法官当然不会轻判,只不过会在律师和陪审团的建议下宣布被告患有精神疾病,案发时不能对自己行为负责而已,至于这个是不是根据法律细则来的宣判的……..如果法律细则没有规定,那这个自然就成为判例法了,你能奈他何?

3  居然敢说律师和陪审团,法官,司法解释影响审判结果是潜规则?你居然敢不相信欧美的司法公正性?

4  没看懂这个例子么?法律上没有对ATM机故障下多取钱做出细则规定,但是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也绝不会违背银行的意志,如果普遍规则无法得到满意结果,自然会做出新的司法解释来使结果符合自己的要求,而本案只不过刚好普遍规则作出的判决结果符合统治阶级意志而已,童鞋,要懂得抛开表现看本质啊

至于你说的什么洗脑之类的,我觉得相信司法公正,相信“你见过哪个美国法官因为被告是资本家就故意轻判的”这句话的人,其实不适合看临高启明………


lmx1982 于 2014-10-17 22:56:02 发表了:

myarance 发表于 2014-10-17 22:19

1  首先500废明确有特权的情况下,500废还想要能够对涉及到自己的女仆的司法案件施加对自己有利的影响, …

我都无语了,你这脑补的也太厉害了,而且还一个接一个了。你见过哪个美国法官能在律师陪审团的建议下宣布某个被告是精神病?你到是非常适合看临高启明啊,因为你根本就生活在异位面!


剑盾戒 于 2014-10-18 08:49:42 发表了:

lmx1982 发表于 2014-10-17 21:59

其他国家统治阶级哪个不是把法律当厕纸喂屁民吃

思想政治课要有这个作用,哪能有现在这么多GZJY。


剑盾戒 于 2014-10-18 08:52:56 发表了:

lmx1982 发表于 2014-10-17 17:14

你怎么知道临高法律从来就没有制定过这方面的细则?是你自己的想象吧?

500废不在法律上明确规定自己 …

你真的有看过哪怕一个国家的司法历史?


lmx1982 于 2014-10-18 18:45:26 发表了:

剑盾戒 发表于 2014-10-18 08:49

思想政治课要有这个作用,哪能有现在这么多GZJY。

看清楚,这话不是我说得,是我引用的。


剑盾戒 于 2014-10-18 22:12:18 发表了:

lmx1982 发表于 2014-10-18 18:45

看清楚,这话不是我说得,是我引用的。

你引用的?引用谁的?


lmx1982 于 2014-10-18 23:01:41 发表了:

剑盾戒 发表于 2014-10-18 22:12

你引用的?引用谁的?

见28楼

28楼的人说的话,我引用过来反驳的,明白了吗?


剑盾戒 于 2014-10-19 00:03:41 发表了:

lmx1982 发表于 2014-10-18 23:01

见28楼

28楼的人说的话,我引用过来反驳的,明白了吗?

原来你连我在说你都没明白。


lmx1982 于 2014-10-19 00:26:27 发表了:

剑盾戒 发表于 2014-10-19 00:03

原来你连我在说你都没明白。

你不说人话我当然不明白啦


lmx1982 于 2014-10-19 00:28:51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lmx1982 于 2014-10-19 00:29 编辑

剑盾戒 发表于 2014-10-18 08:52

你真的有看过哪怕一个国家的司法历史?

你就直接说你看过某本司法史的书所以你觉得自己很高明不就得了么?装模作样的有意思么?


剑盾戒 于 2014-10-19 00:42:42 发表了:

lmx1982 发表于 2014-10-19 00:26

你不说人话我当然不明白啦

果然,你不适合看临高。


dengjianyyy 于 2014-10-19 00:59:56 发表了:

myarance 发表于 2014-10-17 21:29

只有土共这种精神分裂的统治阶级才会经常出现法律与阶级意志矛盾的地方,而且还没胆修宪,只好靠潜规则和 …

举个例子,当代哪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把法律当厕纸了?


lmx1982 于 2014-10-19 12:04:42 发表了:

剑盾戒 发表于 2014-10-19 00:42

果然,你不适合看临高。

嗯,我就说了你最适合看着这种异位面的书了。


黑骑士之歌 于 2014-10-19 13:04:27 发表了:

不用大明律自己订一套法,哪怕归化民再没见识也知道有问题了


lmx1982 于 2014-10-20 10:46:55 发表了:

黑骑士之歌 发表于 2014-10-19 13:04

不用大明律自己订一套法,哪怕归化民再没见识也知道有问题了

澳宋律早就开始推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