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603344 临高元老任用程序

北朝旧贴 | 北镇抚司 | 共 3597 字 | 2015-07-23 | | 编辑本页

北镇抚司 于 2015-7-22 15:58:14 发表了:

总的来讲谁做的提案,谁负责实施。

但是必须具备一些条件:首先,提案是临高现实需要的,能够实现的,对元老院有积极价值的,然后,这个提案要公示,如果有人竞争,就要靠支持的多少来决定提案的具体实施者。

卢炫看过正文后这样理解的,不知道有没有错,因为准备用,怕被喷成脑补的,所以挂出来问问,捡开石头走路。


琼府县办刘主任 于 2015-7-22 16:06:18 发表了:

但并不表示顶层设计也是这样来。。。


北镇抚司 于 2015-7-22 16:12:09 发表了:

琼府县办刘主任 发表于 2015-7-22 16:06

但并不表示顶层设计也是这样来。。。

当然不是执委会之类的,一个新的部门理论上是不是这样产生的?


markgraf 于 2015-7-22 16:40:40 发表了:

你能不能先把全文再看一遍

某次大会后有一个提案制度的


北镇抚司 于 2015-7-22 16:56:28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北镇抚司 于 2015-7-22 16:58 编辑

markgraf 发表于 2015-7-22 16:40

你能不能先把全文再看一遍

某次大会后有一个提案制度的

正是看了才这么问的,尤其是组织处新人那一节,明朗说的组织处设想,就有关于元老任用方法的。但担心出现理解错误,所以提问,请不吝指教。


xp123567 于 2015-7-22 17:31:07 发表了:

应该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但这种涉及到核心制度的东西,和一般的事务性提案肯定是不同的。


北镇抚司 于 2015-7-22 17:35:31 发表了:

xp123567 发表于 2015-7-22 17:31

应该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但这种涉及到核心制度的东西,和一般的事务性提案肯定是不同的。

没有理解错就行。


华丽援助诺公公 于 2015-7-22 17:52:21 发表了:

xp123567 发表于 2015-7-22 17:31

应该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但这种涉及到核心制度的东西,和一般的事务性提案肯定是不同的。

问题是这种提案章程也没出来。


liutom2 于 2015-7-22 20:48:20 发表了:

组织处应该是在执委会的领导下工作的


北镇抚司 于 2015-7-22 20:49:47 发表了:

liutom2 发表于 2015-7-22 20:48

组织处应该是在执委会的领导下工作的

您说卢炫的理解的任用程序有没有错?


小白之友 于 2015-7-22 22:33:27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小白之友 于 2015-7-22 22:38 编辑

你这脑补到十万八千里去了

提案和提案的具体的实施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原文是这样的:

新的行政机构体制通过之后,邬德提交了一份他的建议。即由企划院牵头,推行一种“元老军政计划提案制”。即每个元老都有权向企划院提交自己的计划方案。企划院将对这些方案进行审议,可行的将列入企划院的工作计划中去。

“这个提案不是提交到全体大会上的那种。全体大会只讨论政策性、方向性的大政方针。我说得是指具体的军政方案。” 邬德在会议上解释自己的方案,“比如一个元老可以提案我们立刻占领香港岛。”

看到大家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邬德继续解释:“当然,这个提案不可能就象我刚才说得一句话,而是要交出可行性报告的。”

不同于在全体大会上的提案,提交给企划院的提案必须是一份详细的可行性报告和计划书。

“比如提案占领香港岛的,首先要阐述这个行动的意义,其次是要有一定的背景资料作为支撑材料,最后是提出自己的方案,占领香港大概需要穿越集团投入多少兵力和物资,如何应对明军或者其他势力的反扑……”

“老天,你这不是要让提案人自己当参谋长啊。”邬德说,“对有军事背景的人来说还有可能性,对一般人怎么可能!”

马千瞩却连连点头,表示支持:“我赞成这个方案,这样可以提高元老们对军政方针的参与度,免得他们觉得自己被排斥出决策之外。”

“但是这么一来,势必会造成许多根本行不通的方案吧,难道我们都要去执行?”

“呵呵,我倒想看看谁能把占领香港的可行性报告写得很完美……”文德嗣含蓄的说。

这种涉及军政大计的提案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作为基础,还需要情报上的支持。一般人根本写不了,就算勉强写了,在专业人士面前也很容易被批驳。所以这个所谓的“提高元老的参政度”的方案不过是画了个大饼。穿越众们尽可以提自己的各种计划和设想,充分满足自己参与谋划的欲望。就算最后被否决,也只能说是自己学艺不精,不专业的结果,不能抱怨执委会没有给他们机会。

“要是谁真得能提出一个很好很完善的方案,我们也不妨加以实行。”邬德说。

“这个提案很好,充分给了元老们参与制订具体的军政计划的机会。”文德嗣指示说,“至于元老们是不是能积极的参与,这个需要我们进行引导和宣传。”

邬德的“元老军政计划提案制”被通过了,并且被列为一项制度。事实上尽管每年都有大量的提案进入企划院,通过得也不在少数,但是仔细研究的话就会发行能通过的提案大部分是无关痛痒的,真正够得上重大军政决策的少之又少。

但是这个制度极大的满足了元老们参政的热情,在一定程度上起了集思广益的作用,又避免了被人指责为独裁――给了大家充分的机会,至于元老有没有本事做到就要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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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一个提案制度,类似议会的提案,只是要细节许多。

再看具体的元老干部任命

原文:

至于大家意见最为强烈的干部任用机制,执委会决定采用公开招聘制。每个月将空缺的职务挂在BBS上。写明职务的性质、权力、待遇和需要的条件。凡是有意担任的人可以自行报名,然后接受组织处和相关部门的考察。必要的时候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

“组织处和职务所在部门对每个报名的候选者进行考察之后甄选出最合适的人选,然后进行网络公示。”马千瞩介绍他起草的方案,“这样大家就无话可说了。”

“要是没人报名,可以由用人部门自己选择了。”邬德说,“不过,万一要是报名的几个都不是合适的,合适的人却没报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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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老军政提案和元老干部任命是两条线上的事情。根本没有“谁做的提案,谁负责实施”的含义在内。也谈不上什么公示竞争执行人的规定在内。


小白之友 于 2015-7-22 22:39:28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小白之友 于 2015-7-22 22:40 编辑

xp123567 发表于 2015-7-22 17:31

应该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但这种涉及到核心制度的东西,和一般的事务性提案肯定是不同的。

差得远了。提案和执行是两条线上进行的。


北镇抚司 于 2015-7-22 22:42:22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5-7-22 22:33你这脑补到十万八千里去了

提案和提案的具体的实施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名如其人,果然是卢炫类小白的好友。按正文是不是可以分两层意思解读,一是提案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支撑,要可行,可信。二职务公开招聘,有竞争的,是不是元老票决?


北镇抚司 于 2015-7-22 22:44:29 发表了:

有竞争的话如果由组织处甄选后公示,这个甄选是个什么程序,这样一来公平性怎么体现


小白之友 于 2015-7-22 22:48:34 发表了:

北镇抚司 发表于 2015-7-22 22:42

名如其人,果然是卢炫类小白的好友。按正文是不是可以分两层意思解读,一是提案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支撑, …

第一点应该就是这样。

第二点书里说得并不明确,因为只说了公开招聘,自主报名,部门考察,如果出现多人应聘则竞争上岗。

至于怎么竞争上岗,是组织处选拔还是用人单位考虑,还是元老投票决定。没明确说过。


北镇抚司 于 2015-7-22 22:52:04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5-7-22 22:48

第一点应该就是这样。

第二点书里说得并不明确,因为只说了公开招聘,自主报名,部门考察,如果出现多人 …

如果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职位,在公开报名多人竞争的情况下,由元老投票的方式进行遴选,是不是大致符合正文的思路?


小白之友 于 2015-7-22 22:53:30 发表了:

北镇抚司 发表于 2015-7-22 22:52

如果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职位,在公开报名多人竞争的情况下,由元老投票的方式进行遴选,是不是大致符合正文 …

我觉得只要书里没明确说得,同人怎么写都无所谓,大致不脱离主线就行了。


北镇抚司 于 2015-7-22 22:55:22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5-7-22 22:53我觉得只要书里没明确说得,同人怎么写都无所谓,大致不脱离主线就行了。

谢谢


knifers 于 2015-7-22 22:57:11 发表了:

初期应该是毛遂自荐,靠着自己的喜好和擅长选择自己的任职。然后能够被别人认可就可以一直做下去。。

后期就要考虑对方单位接不接受、会不会对别人造成什么不利影响或不利情绪了。。

至于执委那边的话,只要下面协调好了,就不会管太多。。


北镇抚司 于 2015-7-22 23:09:55 发表了:

knifers 发表于 2015-7-22 22:57初期应该是毛遂自荐,靠着自己的喜好和擅长选择自己的任职。然后能够被别人认可就可以一直做下去。。

后 …

卢炫是要新搞一个部门附带一个重要岗位


Scat 于 2015-7-22 23:42:00 发表了:

一共500个人想弄多复杂


liutom2 于 2015-7-23 01:41:52 发表了:

北镇抚司 发表于 2015-7-22 20:49

您说卢炫的理解的任用程序有没有错?

我觉得吧,你老想通过找个漏洞干点事,问题是狒狒们这个体制,你就是找到漏洞,一旦被人发现照样会歇菜,因为狒狒们自己就是立法机构,而且这机构立法明显可以追溯,你在现代的那些经验在这地界并不完全适用呀。

按我看书的理解,元老军政提案只是提案呀,这些提案通常都是一些具体的行动方案,并不是某些机构设置,因此并不存在建议成立个机构然后大家就可以抢帽子的问题。元老军政提案的谁提出谁执行,不过是为了防止有人乱发提案还要求别人去执行,在实际操作中并不一定都是由提案人执行,有更合适的人就会换更合适的人去。

你现在认为自己可以搞一个机构的提案,然后就获得了任职的优先权?这个显然是不可能的事,要这样我现在就提案成立军委会,我当主席好了。


liutom2 于 2015-7-23 01:44:27 发表了:

北镇抚司 发表于 2015-7-22 22:52

如果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职位,在公开报名多人竞争的情况下,由元老投票的方式进行遴选,是不是大致符合正文 …

是这样的,一个重要的职位,首先这个职位的设立就必须先通过执委会,然后再在常委会上通过,如果特别重要,比如增加一个执委,那得全体大会通过。

我觉得你想的这个办法实现不了你的目的,你真能靠自己的能量增加一个执委级的位子还不如自己出来竞选执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