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758398 如果一个元老无故杀死一个非元老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北朝旧贴 | 黄汉民 | 共 1221 字 | 2018-06-21 | | 编辑本页
黄汉民 于 2018-6-17 19:51:41 发表了:
比如说就只是看那人不爽,一枪把他毙了。
要怎么惩罚
南海农庄店小二 于 2018-6-17 19:54:08 发表了:
发配到撒哈拉搞绿化
海陆双雄桂永清 于 2018-6-17 19:59:57 发表了:
赔元老院一头毛驴钱?
Chem_is_try 于 2018-6-17 20:08:36 发表了:
要看杀了什么人,百仞城里击毙侯文永和外派时候击毙路倒是两回事
深潜者 于 2018-6-17 20:16:32 发表了:
不是罚酒三杯吗?
kid1417 于 2018-6-17 20:23:36 发表了:
按共同纲领,杀外国人,土著无事,杀归化民只承担民事责任
天青地白 于 2018-6-17 20:45:26 发表了:
精神病院待着。
bart 于 2018-6-17 20:54:59 发表了:
kid1417 发表于 2018-6-17 20:23
按共同纲领,杀外国人,土著无事,杀归化民只承担民事责任
不是没责任,自动赦免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好像还是要的
Scat 于 2018-6-17 20:55:41 发表了:
赔钱
de9000 于 2018-6-17 21:00:33 发表了:
元老又不是神精病
蔷薇岛屿 于 2018-6-17 21:31:46 发表了:
因为元老非因反对元老院的犯罪不受逮捕和审判
大概顶多就是元老院全体大会上决议谴责
最重的惩罚只能是这个了
繁华烬燃 于 2018-6-17 22:31:46 发表了:
《共同纲领》
在政治上,规定了穿越集团的国体为贵族共和制。
由全体穿越者构成的元老阶层为统治阶层,享有一切最高政治、经济和法律权力。
元老组成的元老院为穿越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
纲领再次确认第一次全体大会中做出的决议:元老的席位由元老的子女继承世袭。
除非元老绝嗣或者元老院表决通过“剥夺令”,否则席位不得取消。
元老享有人身保护权,元老的个人自由、人身安全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除元老院授权之外,任何人或者组织无权对元老进行拘捕、审判和没收财产。
对元老的犯罪嫌疑和与土著的刑事、民事诉讼,由元老院授权荣誉法庭处理。
元老之间一律平等,均享有元老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元老享有的权利。
在法律上,元老与土著之间具有人身不平等权。
具体到犯罪行为判例上:元老杀死土著,只处以财产罪;土著杀了元老,依照穿越国家的未来的刑事法定罪。
“元老与土著之间的刑事民事诉讼一旦判决对土著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但是元老可以上诉一次。
"
元老之间的刑事和民事诉讼由荣誉法庭处理。
但是荣誉法庭无权判决处死一名元老或者宣布剥夺其元老席位的“剥夺令”――必须由元老院做出决议。
“只有元老被证实犯有以下罪状的时候――杀死其他元老;主动投奔其他势力为其效力;
"
蓄意破坏穿越集团的生产能力和科技资料,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
宣布独立,自立门户――才有被剥夺元老席位,判处死刑的可能。
除此以外的任何罪名、罪状,不论是否能证实,一律不得判处死刑。
最严厉的惩罚是终身剥夺元老院席位。这一席位可以在元老去世之后由其子女继承恢复。
一般状况下,元老被荣誉法庭判决有罪之后只许处以财产刑和软禁,
软禁期间享受不低于元老平均水平的生活待遇,其名下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最后有人动议:对这一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删去“蓄意破坏穿越集团的生产能力和科技资料,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这一条。
投敌叛变的罪名继续维持,关于元老的死刑罪名就正式保留为三条。
人畜无害小白免 于 2018-6-21 21:54:47 发表了:
繁华烬燃 发表于 2018-6-17 22:31
《共同纲领》
在政治上,规定了穿越集团的国体为贵族共和制。
所以应该是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