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758416 元老杀死非元老,声称对方要刺杀他但没有证据要受到惩.....
北朝旧贴 | 黄汉民 | 共 4579 字 | 2018-07-22 | | 编辑本页
黄汉民 于 2018-6-17 21:23:25 发表了:
元老杀死一个非元老,但是元老声称对方要刺杀自己,但是没有证据,也找不到证据
蔷薇岛屿 于 2018-6-17 21:26:36 发表了:
在没有反证的情况下,元老所言即是事实
黄汉民 于 2018-6-17 21:29:51 发表了:
蔷薇岛屿 发表于 2018-6-17 21:26
在没有反证的情况下,元老所言即是事实
看来我写的选项有误导。第二项我是想说,元老没有证据就当成谋杀
繁华烬燃 于 2018-6-17 22:25:31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繁华烬燃 于 2018-6-17 22:28 编辑
请复习 《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在政治上,规定了穿越集团的国体为贵族共和制。
由全体穿越者构成的元老阶层为统治阶层,享有一切最高政治、经济和法律权力。
元老组成的元老院为穿越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
纲领再次确认第一次全体大会中做出的决议:元老的席位由元老的子女继承世袭。
除非元老绝嗣或者元老院表决通过“剥夺令”,否则席位不得取消。
元老享有人身保护权,元老的个人自由、人身安全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除元老院授权之外,任何人或者组织无权对元老进行拘捕、审判和没收财产。
对元老的犯罪嫌疑和与土著的刑事、民事诉讼,由元老院授权荣誉法庭处理。
元老之间一律平等,均享有元老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元老享有的权利。
在法律上,元老与土著之间具有人身不平等权。
具体到犯罪行为判例上:元老杀死土著,只处以财产罪;土著杀了元老,依照穿越国家的未来的刑事法定罪。
“元老与土著之间的刑事民事诉讼一旦判决对土著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但是元老可以上诉一次。”
元老之间的刑事和民事诉讼由荣誉法庭处理。
但是荣誉法庭无权判决处死一名元老或者宣布剥夺其元老席位的“剥夺令”――必须由元老院做出决议。
“只有元老被证实犯有以下罪状的时候――杀死其他元老;主动投奔其他势力为其效力;”
蓄意破坏穿越集团的生产能力和科技资料,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
宣布独立,自立门户――才有被剥夺元老席位,判处死刑的可能。
除此以外的任何罪名、罪状,不论是否能证实,一律不得判处死刑。
最严厉的惩罚是终身剥夺元老院席位。这一席位可以在元老去世之后由其子女继承恢复。
一般状况下,元老被荣誉法庭判决有罪之后只许处以财产刑和软禁,
软禁期间享受不低于元老平均水平的生活待遇,其名下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最后有人动议:对这一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删去“蓄意破坏穿越集团的生产能力和科技资料,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这一条。
投敌叛变的罪名继续维持,关于元老的死刑罪名就正式保留为三条。
黄汉民 于 2018-6-17 22:41:18 发表了:
繁华烬燃 发表于 2018-6-17 22:25
请复习 《共同纲领》
《共同纲领》在政治上,规定了穿越集团的国体为贵族共和制。
这里面只是说有荣誉法庭处理,但是具体如何处理并没有说明
荣誉法庭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
文中好像没有相关立法,只说更平等到此而已,但是到底更平等到何种程度没说,只说了禁止惩罚范围,假定这是惩罚上限,
但也不能所有案件的惩罚都要到上限,什么样的罪行能够达到这个程度也没有说明
繁华烬燃 于 2018-6-17 23:08:19 发表了:
黄汉民 发表于 2018-6-17 22:41
这里面只是说有荣誉法庭处理,但是具体如何处理并没有说明
荣誉法庭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
文中好像没有 …
法律条文这个东西,小说里不会写的那么细,毕竟太繁琐了不是?
如果希望得到一些细节,大家可以讨论讨论嘛
对于帖子题目,我认为 元老不需要承担责任。
荣誉法庭这个,我建议开新帖讨论,这里还是讨论帖子题目的问题
持简 于 2018-6-18 01:42:22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持简 于 2018-6-18 19:24 编辑
这个太好办了。
方案1:经临高总医院鉴定,xxx工作长期疲劳过度,患上了精神病,精神病发作期间不负责。判处限制活动宅在疗养院,考虑到国家建设需要,特许在治疗师贴身看护的情况下活动。
方案2:xxx过失杀人罪成立,判处流放。<政治保卫局卷宗:xxx调任檀香山主持国家安全任务,期间准许入境>
方案3:xxx过失杀人罪成立,但考虑到X,从轻判处有期徒刑x年。<赦免令:考虑到公众对X的评价普遍很高,行政赦免xxx。签署人:xxx>
方案4:证据不足,原告公诉人撤诉
1和4是法内程序,2和3也是合理范围内的行政干预,任何违背法律精神的法条或判决都是画蛇添足。
深潜者 于 2018-6-18 05:17:31 发表了:
不是一直说的罚酒三杯吗嘛
临高难民 于 2018-6-18 11:46:28 发表了:
元老就是天。 你们想干啥?
tager 于 2018-6-18 17:27:48 发表了:
找大状,还不行就学女克。共同纲领太扯了,穿越众就算是宋人对明朝土著也是外来户。。。
Brain1127 于 2018-6-20 07:34:04 发表了:
元老杀了非元老基本上就撸去职务养老的结果。死不了
小白之友 于 2018-6-23 13:16:19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小白之友 于 2018-6-23 13:18 编辑
按照共同纲领的修正案
第一,元老肯定死不了,也不会受刑事处分
第二,如果元老不能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有充分理由的,证据也确实能够指向是谋杀,依然可以按照蓄意谋杀定罪。
第三,定罪之后能立刻获得赦免,但是赦免不是无罪,罪犯这个身份是永远不能摆脱的。
繁华烬燃 于 2018-6-25 09:47:11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8-6-23 13:16
按照共同纲领的修正案
第一,元老肯定死不了,也不会受刑事处分
第二,如果元老不能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有充分 …
重要资料 ~ MARK ~
南海农庄店小二 于 2018-6-25 09:49:48 发表了:
很好,萧主任的态度就是官方说法
人畜无害小白免 于 2018-6-25 22:00:09 发表了:
黄汉民 发表于 2018-6-17 21:29
看来我写的选项有误导。第二项我是想说,元老没有证据就当成谋杀
你就是个缓贼,要陪着马督工做三叉戟的
人畜无害小白免 于 2018-6-25 22:01:40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8-6-23 13:16
按照共同纲领的修正案
第一,元老肯定死不了,也不会受刑事处分
第二,如果元老不能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有充分 …
作者绝杀,此贴终结。黄汉民这个元老院的反贼终于被萧主任的铁拳KO了
dengjianyyy 于 2018-6-25 22:43:34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8-6-23 13:16
按照共同纲领的修正案
第一,元老肯定死不了,也不会受刑事处分
第二,如果元老不能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有充分 …
谋杀罪名成立,也就是罚点钱的难,多大点事儿,还不如抢鸡蛋。
黄汉民 于 2018-6-25 23:53:30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8-6-23 13:16
按照共同纲领的修正案
第一,元老肯定死不了,也不会受刑事处分
第二,如果元老不能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有充分 …
举个极端的例子,A元老和B元老有仇
A元老将B元老的儿子,老婆全杀了
B元老的老婆儿子都是非元老
这样A元老如何处理
黄汉民 于 2018-6-25 23:54:13 发表了:
人畜无害小白免 发表于 2018-6-25 22:01
作者绝杀,此贴终结。黄汉民这个元老院的反贼终于被萧主任的铁拳KO了
…
元老院的专政铁拳还是有漏洞
蔷薇岛屿 于 2018-6-26 00:16:38 发表了:
黄汉民 发表于 2018-6-25 23:53举个极端的例子,A元老和B元老有仇
A元老将B元老的儿子,老婆全杀了
B元老的老婆儿子都是非元老
那要看被害元老势力大小。势力大那么可以说服元老院将这种行动解释为针对元老本人的人身安全威胁,即将凶手打成反对元老院的罪犯。这样就能审判了。不受待见没人缘的话只能看着凶手逃脱惩罚
黄汉民 于 2018-6-26 00:24:53 发表了:
蔷薇岛屿 发表于 2018-6-26 00:16
那要看被害元老势力大小。势力大那么可以说服元老院将这种行动解释为针对元老本人的人身安全威胁,即将凶 …
我是觉得应该有个分级处理的条例
归化民或者说非元老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既然搞出了元老高人一等,那必然就会有越来越多等
元老的权利应该有制约
制约的原因应该是为了维护元老院的统治和国家运转
不该像坛里许多人,完全是出于朴素的圣母思想
小白之友 于 2018-6-26 00:25:04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小白之友 于 2018-6-26 00:26 编辑
黄汉民 发表于 2018-6-25 23:53
举个极端的例子,A元老和B元老有仇
A元老将B元老的儿子,老婆全杀了
B元老的老婆儿子都是非元老
一样处理,有罪,然后赦免。至于后面怎么软禁、限制,那是另外一回事。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就是这么处理的。
要说不合理,当然是不合理的,但是当初元老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也是元老自己投票决定的嘛。
自己约的炮,含着泪也要打完。
PS:不排除受害者元老发起动议,要求修改纲领,但是首先他得让元老院通过修正案。
黄汉民 于 2018-6-26 00:26:51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8-6-26 00:25
一样处理,有罪,然后赦免。至于后面怎么软禁、限制,那是另外一回事。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就是这么处理的 …
这样容易人心不稳
是不是来段这样的情节,通过某个丧心病狂元老的残忍行径,来迫使元老们正视元老权利的上限和下限
cc5233 于 2018-6-26 09:39:00 发表了:
黄汉民 发表于 2018-6-26 00:26
这样容易人心不稳
是不是来段这样的情节,通过某个丧心病狂元老的残忍行径,来迫使元老们正视元老权利的 …
随便你怎么丧心病狂残忍
你觉得你能在物理和武力上去反抗体制?
对不起,不可能
如果你能反抗的动,那么你已经掌握了体制,那时候这些全是废话了,法律已经可以随便由你修改,还需要讨论什么呢?
判刑不是说坐牢、枪毙才算处罚
失去做很多事情的能力跟枪毙你没啥区别。
软禁这一条足够足够了
只要执行的严格。这是最最关键
wangsaozong 于 2018-6-30 21:24:27 发表了:
黄元老这么忧国忧民的话,请把自己的角色塑造成这种变态来一段好了,不然去祸害别的元老报名不成
三个C盘 于 2018-7-2 12:20:33 发表了:
这个问题不是一个刑法上如何定罪量刑的问题,而是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法内容。是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问题。
分解出来是两个方面,一是证明责任,证明一个人有罪的责任在于谁?是需要警方、公诉方证明一个人有罪。
还是被指控的人需要证明自己无罪。
如是前者,则疑罪从无,完不成举证责任的检方不能证明一个人有罪,法律上只能认定一个人无罪。
二是证明标准。也就是证明一个人犯罪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
一个人死亡,现场有物证,有勘验记录,有尸检报告,有元老供述其将他人用武器致死,但辩解其系受到攻击。
此时需要针对元老供述辩解结合证据做综合评价。
关键的问题不在于元老的辩解有没有证据支持,而在于证明标准需要达到哪一步。
证明标准达不到,并不需要元老的辩解有证据支持。
黄汉民 于 2018-7-2 13:55:48 发表了:
三个C盘 发表于 2018-7-2 12:20
这个问题不是一个刑法上如何定罪量刑的问题,而是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法内容。是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问题。 …
也就是说,需要检方证明元老防卫过当?
三个C盘 于 2018-7-2 14:04:37 发表了:
黄汉民 发表于 2018-7-2 13:55
也就是说,需要检方证明元老防卫过当?
按正常的刑事诉讼应当是的。
一般的刑事诉讼都是公诉方承担举证责任,很难想象在新时空,元老的权利比旧时空都不如。
黄汉民 于 2018-7-2 16:35:12 发表了:
三个C盘 发表于 2018-7-2 14:04
按正常的刑事诉讼应当是的。
一般的刑事诉讼都是公诉方承担举证责任,很难想象在新时空,元老的权利比旧 …
好的谢谢
没事乱溜达 于 2018-7-2 18:23:52 发表了:
三个C盘 发表于 2018-7-2 14:04按正常的刑事诉讼应当是的。
一般的刑事诉讼都是公诉方承担举证责任,很难想象在新时空,元老的权利比旧 …
楼主的说法算不算否定正当防卫?
三个C盘 于 2018-7-2 20:25:20 发表了:
没事乱溜达 发表于 2018-7-2 18:23
楼主的说法算不算否定正当防卫?
我理解如要证明元老故意或过失致人死亡这个事实,在元老提出防卫的辩解后,就必须排除元老正当防卫这个可能。
否则事实就是存疑的状态,存疑就不能认定元老故意或过失致人死亡的事实。
此时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存在正当防卫,但只要有防卫可能,就必须排除。
没事乱溜达 于 2018-7-2 20:52:43 发表了:
三个C盘 发表于 2018-7-2 20:25我理解如要证明元老故意或过失致人死亡这个事实,在元老提出防卫的辩解后,就必须排除元老正当防卫这个可 …
谢谢指点
三个C盘 于 2018-7-3 08:48:29 发表了:
没事乱溜达 发表于 2018-7-2 20:52
谢谢指点
客气了,大家一起研究问题么,谈不上指点
默问苍天 于 2018-7-10 11:50:05 发表了:
中华法系本来就有“八议”的传统,亲故宾这种可以不沿用,但贤、能、功、贵、勤几项,写成法条都不会有什么阻力,而且涵盖面不光元老,连高级归化民都能包进去
皮皮鲁与鲁西西 于 2018-7-14 14:11:03 发表了:
小白之友 发表于 2018-6-23 13:16
按照共同纲领的修正案
第一,元老肯定死不了,也不会受刑事处分
第二,如果元老不能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有充分 …
最高指示啊,拿出小本本
吉祥天11011 于 2018-7-18 21:35:07 发表了:
认定元老谋杀罪成立,罚一头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