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768982 【同人】审判熊文灿(11.29 完结至第九章)
北朝旧贴 | bart | 共 29535 字 | 2018-12-10 | | 编辑本页
bart 于 2018-8-27 15:13:19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bart 于 2018-11-29 20:53 编辑
第五次元老院全体大会关于成立特别检查厅和最高法院特别法庭检察、审判熊文灿反元老院集团主犯的决定
(一六三六年七月十七日元老院内阁第十次会议通过)
鉴于熊文灿集团系列反元老院案是特别重大案件,根据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建议,元老院内阁特作如下决定:
一、成立最高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对熊文灿反元老院集团案进行检察起诉。任命元老院及人民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兼广州特别市元老院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沈睿明,元老院及人民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临高市元老院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安熙,莫笑安、米青、史松冈(归化民)、刘元虎(归化民)、肖林优(女归化民)、梁春日(归化民)、罗时文(归化民)为本案检察官。
二、成立本案特别法庭,审判熊文灿及反元老院集团主犯。特别法庭设两个审判庭。 任命法务省省长马甲兼特别法庭庭长,元老院及人民最高法院院长姬信、广州特别市元老院及人民法院院长梁心虎为副庭长,单良、明秋、吴南海、张好古、于鄂水、何鸣为审判员。任命马甲为第一审判庭审判长、姬信为第二审判庭审判长。
三、特别法庭公开进行审判,各特别行政区、大区、各人民团体、国家机关、伏波军、国民军派代表参加旁听,特别法庭也可向公众发放旁听券。
四、特别法庭采取一审终审制,判决一经作出即刻生效。
大宋元老院及人民
当收到组建特别法庭命令的时候,沈睿明正带着小元老尚羽在济州岛上参与巡回法庭活动,后者是新一代有志于加入法学大家庭的小元老,作为他的实习生首次接触司法实务,今年刚满16岁。由于广州新法案件数量已下降至稳定水平,本着不让一个元老闲下来的原则,沈睿明与梁心虎轮流离开广州前往各地组建巡回法庭,一来指导各地司法工作,二来锻炼归化民法律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尚羽从沈睿明那里得知法学会希望他担任熊文灿的辩护律师的时候,不情愿的表情立即浮现在了脸上。“要我给熊文灿辩护?”尚羽的声调都变了。“沈叔叔,咱们在这济州为元老院和百姓审案整的好好的,怎么给我派个这么个任务?”“怎么地?熊文灿可是咱们有史以来抓到的最高级战犯,怕级别配不上你?上次搞这么大阵仗还是在广州公审呢!还是说你没信心?”“不是没信心,可我才刚开始实习没多久,另外熊文灿差点害死满城百姓,这么个人渣让我给他辩护……”听得出来,后一个原因才是尚羽不情不愿的主要理由。沈睿明从口袋里摸出用纸包着的元老特供糖块,撕开包装含在嘴里。“人渣怎么了?人渣就不能有辩护律师了?学校里边政治课白学了?那么多法律书白看了?”“可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尚羽急了,“熊文灿火烧梧州搞得满城皆知,百姓恨不得让他马上下油锅。况且就算我充分准备了案件材料,最后真的发现火烧梧州不是熊文灿策划的,元老院一样会要他的命。弄半天,我的辩护卵用没有,我为什么还要辩护呢?”“为了他的权利。”沈睿明又摸出一块糖,拿出他当年培训那些不成器的司法人员的态度说,“首先第一点,元老院给我们下达的命令是组建临时法庭审判熊文灿等人,可没有说必须对他判处死刑,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应适用哪条法律、处以怎样的刑罚都必须经过我们的司法环节才能确定。当然了,我们在作为法官或者检察官之前首先是元老院的一份子,如果元老院明确下达命令要求判处他死刑,那么我们也应当服从这一要求,而现在并没有。其次我们法学会的目标是?”“依法治国。”“没错,就是依法治国。而按照我们的法律,人人平等,都具有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的权利。”说到这,沈睿明笑了一下。“现在我们收拾一下,准备回广州吧。”二十天后。“根据之前我和几位同僚沟通的结果,从法理上来说,元老院对于整个中国地区具有主权和治权,因此熊文灿以及他背后的伪明政府,应当被视为是一个非法的叛乱政权,对熊文灿等人的审判,应当适用国内法,刑法和形诉法正巧一年前刚出炉。初步判断,熊文灿等人涉嫌颠覆元老院及人民政权罪、放火罪、故意杀人罪。”“和这次审判相关联的材料过一段时间再发给你。你所负责辩护的仅熊文灿一个人,包括常青云在内的其他犯人都是二庭的事情,辩护律师也会另找归化民充任,你们到时候会组成律师小组进行交流。你的任务算是其中最重的。”“好的。”尚羽连连点头。“我提醒你几句,这次审判元老院内部盯着的人不少,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熊文灿得到公正审判的,有些人打算直接送他一粒花生米而不是‘假模假样’的‘审判’。根据安排,审判全程广播外加报纸报道,并有专人将实时动态转至临高。我希望你能好好把握住这次辩护机会,无论你将来是否有志成为法学会的一员,这都是难得的经验。”“明白!”尚羽精神一振,随即又开口道:“沈叔叔。”“怎么了?”“我……能不能先去看看熊文灿?”“噢?行啊,你是辩护律师,当然有会见你的当事人的权利。”尚羽离开了。沈睿明看着他的背影,心中不免有些犯嘀咕:怎么自己老做小元老的人生导师呢?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办公桌后,一屁股坐在大皮椅上,打算开始整理公诉的材料。突然他又想起什么,拿起办公桌上的红色电话吩咐道:“请安熙首长来一下。”没有多久,安熙就来了。自从沈睿明去了广州以后,海南大区的不少检察工作就全压在了安熙的身上。连年的走南闯北使得他早已不复当年的肥宅模样,看起来瘦了不少。尽管如此,这个司法口的边缘人物也依旧过得小心翼翼,毕竟他的业务水平仍在法学会中排名靠后。短暂的寒暄以后,两人很快开始商讨起了针对熊文灿的起诉策略。“……马院的意见和你差不多,认为本案应当适用国内法,即元老院的法律,也同意你对罪名的判断。不过有些元老认为,对于熊文灿应当适用反人类罪、战争罪等罪名,而不是放火罪。”“反人类罪有几个问题,首先,一年前出台的《刑法》中并没有规定反人类罪——当然如果真的想使用这一罪名的话不是大问题。其次,反人类罪这个罪名的定义是有组织地多次依据政治、种族、民族、族裔、文化、宗教等原因对某一类人群进行谋杀、灭绝、奴役、强奸等侵犯人权的行为,老熊的行为我看还够不上,再说了,他这要是就算‘反人类’了,那海南大区几个矿场还用着奴隶、没多久之前我们还给归化民签‘死契’呢,又该怎么说。”“第三,审判熊文灿很大程度上做个广东百姓看的,放火这事百姓是看的明明白白能理解,至于反人类这个概念就离他们的生活太远了。”“还有最后一点,反人类罪侵犯的客体实际上是‘人权’,这个概念我看还是少让百姓接触的好。”说到最后一点的时候,沈睿明的脸上带着一种奇特的微笑——安熙很熟悉这种微笑——他常在文德肆、萧子山等人脸上见到。“实话实说,我不打算主打颠覆元老院统治罪。我还是更希望把重点放在他在梧州放火的事情上比较妥当。这个样子比较容易办成铁案,也省的什么人再闹腾。”“我也是这个意思,此外我觉得‘颠覆元老院及人民政权罪’也不应该是我们主打的重点,这个罪名本身规定的就比较笼统,要是盲目扩大容易造成恐慌。而现在熊文灿放火烧梧州的事情靠着宣传口已经人尽皆知,民愤很大。我们要是详细说明老熊干的缺德事,对我们争取民心能有利很多。”看得出来,安熙的水平在这几年中有很大的提高。按照目前沈睿明得到的证据,他们一是活捉了向熊文灿首先提出了梧州烧城计划的常青云,二是抓住了反对烧城计划的幕僚易浩然,两人的证词大抵可以交叉证明熊文灿批准了烧城的计划。事实上,沈睿明还有别的想法,倘若元老院主打颠覆元老院统治罪的话,对于以后投诚澳宋的其他明军将领会有不太好的影响。毕竟任何一个明军将领在打仗过程中肯定会伤害过澳宋军人,如果过于张扬的话就会对今后劝降造成不利的影响。沈睿明给安熙满上了茶水。“都抽回来了,有海南南部的,也有你当初在广州培训的。刘元虎他一直嚷嚷着想要送熊文灿见阎王呢,这回可算是顺了他的意了。”“好,明天你叫他们来这边,还有莫笑安,咱们一起开个会,好好讨论讨论。”
bart 于 2018-8-27 15:36:26 发表了:
这大致长度是个中篇的同人,大概周更吧。
南海农庄店小二 于 2018-8-27 16:00:26 发表了:
火烧梧州 不是恩平县令常浦出的主意吗?
bart 于 2018-8-27 16:08:41 发表了:
南海农庄店小二 发表于 2018-8-27 16:00
火烧梧州 不是恩平县令常浦出的主意吗?
常青云负责的牵线搭桥
巴拉莱卡大尉 于 2018-8-27 19:00:30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8-27 15:36
这大致长度是个中篇的同人,大概周更吧。
快救救周更到半月更的我。。
duyiqun0203 于 2018-8-27 19:03:43 发表了:
颠覆元老院统治罪应该是应用在统治区内的罪行
钟利时 于 2018-8-27 19:18:15 发表了:
我觉得熊文灿的行为应该按“反人类罪”和“战争罪”审判。
主要罪行:
故意毁坏不必要的平民房屋及生产、生活设施;
故意屠杀平民;
明知后果,故意掠夺平民粮食,制造人道主义灾难;
侵占、掠夺平民财产;
驱逐、迫害、虐待平民;奴役平民;
强奸行为;
bart 于 2018-8-27 19:22:24 发表了:
钟利时 发表于 2018-8-27 19:18
我觉得熊文灿的行为应该按“反人类罪”和“战争罪”审判。
主要罪行:
不能判反人类罪和战争罪。这两个罪名全都是国际法里的罪名,不能应用到熊文灿身上。
如果我们判了他反人类罪和战争罪,那就意味着我们把伪明当作外国了。。。。
bart 于 2018-8-27 19:25:29 发表了:
目前对于伪明我们必须想办法适用国内法,因为对外一直在宣传篡明,即明国不过是篡夺了大宋领土的产物,因此发生在明国土地上的一切罪行理论上澳宋法庭都有权力审理。
lgqm 于 2018-8-27 19:32:05 发表了:
支持同人
钟利时 于 2018-8-27 19:45:49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8-27 19:22
不能判反人类罪和战争罪。这两个罪名全都是国际法里的罪名,不能应用到熊文灿身上。
如果我们判了他反人 …
反人类罪、战争罪、种族灭绝罪,可以既是国内法又是国际法。在一些国家刑法里有同样的罪名。
作为国内法使用,可以应用于对敌对政权人员的审判。
bart 于 2018-8-27 19:51:47 发表了:
钟利时 发表于 2018-8-27 19:45
反人类罪、战争罪、种族灭绝罪,可以既是国内法又是国际法。在一些国家刑法里有同样的罪名。
作为国内法 …
这样一来会造成定义不清的,因为首先平民是不可能发动战争的,进而也就不可能犯下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
而且以后肯定要对外扩张的,这么一来这几个罪名是很尴尬的,最好不要。
平一指 于 2018-8-27 19:52:34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平一指 于 2018-8-27 20:02 编辑
这个要支持,公审并绞死老熊,要办成无可辩驳的铁案。这可是收买民心的一本万利的生意哦。
而且可以用这个来震慑明朝官僚:和元老院玩超限战的下场就是身败名裂荡秋千。
bart 于 2018-8-27 19:54:10 发表了:
钟利时 发表于 2018-8-27 19:45
反人类罪、战争罪、种族灭绝罪,可以既是国内法又是国际法。在一些国家刑法里有同样的罪名。
作为国内法 …
最好是能主攻放火罪,颠覆元老院罪甚至可以靠着证据不足故意放掉。给民众留下澳宋司法系统是因为熊文灿放火才要他死的,不是因为熊文灿和元老院敌对。
钟利时 于 2018-8-27 21:08:29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8-27 19:51
这样一来会造成定义不清的,因为首先平民是不可能发动战争的,进而也就不可能犯下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 …
临高时空可以享受这三个罪名的大有人在啊:朱由检匪帮;女真匪帮;李自成匪帮;张献忠匪帮……(其他的出于和谐就不说了)
这些人都是三大罪潜在罪犯。
其实用反人类罪、战争罪审判熊文灿是在影射某世界警察。
平一指 于 2018-8-27 21:13:37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8-27 19:54
最好是能主攻放火罪,颠覆元老院罪甚至可以靠着证据不足故意放掉。给民众留下澳宋司法系统是因为熊文灿放 …
颠覆元老院这个罪名不能用于敌对势力将领吧?不然也太搞笑了。
Scat 于 2018-8-27 21:15:22 发表了:
送去文史馆协助研究,不过熊文灿没被崇祯杀头传视九边真是一件怪事
平一指 于 2018-8-27 22:05:19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平一指 于 2018-8-28 05:53 编辑
Scat 发表于 2018-8-27 21:15
送去文史馆协助研究,不过熊文灿没被崇祯杀头传视九边真是一件怪事
他的反人类罪行已经在报纸上公布了,因此他必须死,不然元老院会失去梧州地区的民心的。
其实将来元老院能抓住的牛鬼蛇神多的是,文史馆不缺这个人。
bart 于 2018-8-28 07:13:26 发表了:
平一指 发表于 2018-8-27 21:13
颠覆元老院这个罪名不能用于敌对势力将领吧?不然也太搞笑了。
可以适用于伪明将领吧?因为我们一直宣传伪明控制的地方是属于我们的啊
bart 于 2018-8-28 07:15:25 发表了:
钟利时 发表于 2018-8-27 21:08
临高时空可以享受这三个罪名的大有人在啊:朱由检匪帮;女真匪帮;李自成匪帮;张献忠匪帮……(其他的出 …
反人类罪和战争罪还是国际法的罪名,我没查到有哪个国家国内法有这个罪名……
贸然引入国际法罪名容易导致归化民司法人员的思维混乱。
bart 于 2018-8-28 07:35:20 发表了:
平一指 发表于 2018-8-27 21:13
颠覆元老院这个罪名不能用于敌对势力将领吧?不然也太搞笑了。
就好比发生在藏南、tw这种争议地区的案子prc是肯定要管的,涉及到司法主权的问题。
以一敌七 于 2018-8-28 11:16:53 发表了:
想想当年杀严嵩的定罪方法
bart 于 2018-8-28 11:27:19 发表了:
以一敌七 发表于 2018-8-28 11:16
想想当年杀严嵩的定罪方法
对,别说还挺像的
钟利时 于 2018-8-28 12:27:33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8-28 07:15
反人类罪和战争罪还是国际法的罪名,我没查到有哪个国家国内法有这个罪名……
贸然引入国际法罪名容易导 …
萨达姆被指控的就是反人类罪,依据伊拉克国内法。最后因此被绞死。
这三项罪名并不一定只出现在国际法,国际法的缔约国可以将国际法条文体现在国内法,也可以按原罪名照搬。
国内法管辖范围内犯罪主体可以是武装集团、割据政权、军阀、暴力组织、跨国恐怖组织。
建议判熊文灿反人类罪、战争罪就是模仿伊拉克审判萨达姆这件事。
bart 于 2018-8-28 12:45:46 发表了:
钟利时 发表于 2018-8-28 12:27
萨达姆被指控的就是反人类罪,依据伊拉克国内法。最后因此被绞死。
这三项罪名并不一定只出现在国际法, …
主攻他放火就好了,毕竟我觉得在临高位面不大会有人带着伊拉克的法律书,因而法律依据不大好找。。。
天青地白 于 2018-8-28 12:51:16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8-28 12:45
主攻他放火就好了,毕竟我觉得在临高位面不大会有人带着伊拉克的法律书,因而法律依据不大好找。。。
…
没有法律依据我们给他写一个。
开玩笑的,这正好是树立元老院理念的好机会,只要通俗易懂就行。去找明朝依据反而落了下成。
钟利时 于 2018-8-28 13:05:22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8-28 12:45
主攻他放火就好了,毕竟我觉得在临高位面不大会有人带着伊拉克的法律书,因而法律依据不大好找。。。
…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里面条款非常清楚。可以自行百度。
bart 于 2018-8-28 14:09:30 发表了:
钟利时 发表于 2018-8-28 13:05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里面条款非常清楚。可以自行百度。
这就是国际法了喂。。。
我觉得对熊文灿就按照放火罪判就可以了,按照保护管辖权毫无毛病,不需要节外生枝。
bart 于 2018-8-28 14:14:53 发表了:
钟利时 发表于 2018-8-28 13:05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里面条款非常清楚。可以自行百度。
关键是目前法学会好像没有专门研究国际法的,而且国际法本身不是很成熟,最好是不要在17世纪引入
bart 于 2018-8-28 14:15:33 发表了:
天青地白 发表于 2018-8-28 12:51
没有法律依据我们给他写一个。
开玩笑的,这正好是树立元老院理念的好机会,只要通俗易懂就行。去找明朝 …
我的意思是就按照《澳宋帝国刑法》和《澳宋帝国刑事诉讼法》就可以了。。。
农庄的鬼畜 于 2018-8-28 23:33:20 发表了:
坐等更新
xxxyz 于 2018-8-31 00:59:21 发表了:
是不是还得加上迫害 解尔任 的罪名?
除非解主任提前被骆明阳给救了,只是帽子被熊文灿缴获
duyiqun0203 于 2018-8-31 12:03:32 发表了:
上学前更一章
yonghan 于 2018-8-31 12:14:41 发表了:
(归化民)
归化民这个概念该抛弃了。有归化民,那么非归化民是什么?
wqhasdf110 于 2018-8-31 13:38:08 发表了:
yonghan 发表于 2018-8-31 12:14
(归化民)
土著
yonghan 于 2018-8-31 14:24:54 发表了:
wqhasdf110 发表于 2018-8-31 13:38
土著
ok
那么元老院统治下的人分为: 海南土著,归化民。
现已经两广攻略了,打完大陆,东南亚了呢? 全球统一了呢?
bart 于 2018-9-3 19:37:22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bart 于 2018-9-4 17:58 编辑 第二章 第一次探视(上)马车在蜿蜒曲折的道路上行驶着,尚羽静静地望着窗外。不远处的目的地依稀可见,让他不免有些紧张和不安。尚羽的目的地不是南宝的劳改营,而是建设在临高角的新监狱。这座灰白色的建筑是被单独用来关押熊文灿的。毕竟自从熊文灿火烧梧州以后,想刺杀他的人可以从临高排到广州。被抓了以后,人数差不多就可以排到肇庆了。漆黑色的大铁门哐当一声打开,看着很吓人,一瞬间尚羽竟有一种要拔腿逃跑的想法。随行的蒸包局人员把相关文件递给了监狱的人,不多时出来一位归化民警司。他自我介绍说叫林健,随后便带领着尚羽进入了这栋大楼。“熊文灿最近的情况怎么样?”“还不错,这段时间他一直按着监狱日程活动。每天早上八点起床,八点半吃早饭。每天有定时的放风时间,还要进行劳动。”“滋润的日子没几天了。”尚羽苦笑,“他知道我要来见他吗?”“知道,但是反应不大,就还是默默地忙着自己的事情。”“自己的事情?”“他这两天向我们要了纸笔,我们和别的首长问过了,就给了他。他就不停地忙于写些什么。”“你们看过他写的东西?”“首长说没有必要。”“我知道了。”尚羽把自己鼻梁上的眼镜摘了下来,擦一擦重新戴上。他不近视,只是想更有点威严,所以戴了个眼镜。说话间,他们走到了熊文灿的单人牢房门口,长长的走廊唯有这一间是关押着犯人的。在针对熊文灿的审判结束以后,这栋新的监狱楼就会开放,一批重刑犯会被转移到这里来。尚羽从探视孔看了一下,屋子里面一床一桌一椅,大概20多平方米大。门后不远处就是桌椅,上面整齐的摆放着书具和宣纸。桌椅左边是一个洗手台盆,再左边靠墙角的地方被一处隔板隔开,大概后面就是马桶。隔板的旁边就是床了,但熊文灿没有坐在上面,他现在正在放风。真是便宜他了,尚羽想。“首长,要我现在就去叫他吗?”林健在一旁询问。“行吧。”尚羽进了会面室里面等候,没有电影里的玻璃隔断,没有小说里的阴森黑暗,只是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多了个可以铐手的地方而已。他把包放在椅子上,走到窗前看着外面。在他的视野里,熊文灿正在一片开阔地上放风。看起来他精神不错,但时不时四处张望的表现还是暴露了他的内心。尚羽看了一会,便走回到桌前,开始翻看辩护材料,思考着辩护策略。不多时,窗外便传来“8848,你的辩护律师来了。”的声音。又过了十分钟左右,会见室的门又打开了,熊文灿进来了。尚羽愣愣的看着桌子对面的这个中年男人。熊文灿穿着一身蓝白条纹的囚服,两道眉毛短而粗,下巴上有着当时常有的须髯,透出一股读书人的斯文气。但两双林永健式的小眼睛却带着三分官僚惯有的狡黠和七分对未来的惶恐。这个前世被认为是“惟迎合中朝为事,一意招抚”,弄得“贼势复烈”的历史人物,今天却没有机会这么做了。与此同时,在对面落座的熊文灿也在打量自己眼前的这位辩护律师。髡人的捕快他见过不少,之前从什么劳什子“公安局”一直到什么“特别检察厅”,真髡假髡的来来回回的在他眼前晃,却没见过这样的髡人。看起来,髡人是找了一个后生仔来询问他,且从那举手投足来看应是真髡。但他实在不明白,自己能抖搂的都已经向前面的人说过,而今弄来的这“辩护律师”又是干什么的呢?押送的法警拷好熊文灿,向尚羽敬了个礼,便离开了。尚羽这时回过神来,咳嗽一声,向熊文灿说明:“我叫尚羽,是你的辩护律师,你也可以理解为讼师。大宋最重律法,按照法律规定要负责给你在法庭上辩护的,如果你对这案子有什么法律要求和问题,可以同我说。”熊文灿听罢不由得脸色冷淡下来,嘟囔一声:“派了个讼棍来。”但随即他又想到什么似的,眼神充满了希望:“有没有告脱禀帖?”尚羽不得不花了老半天才听明白对方所寻求的事物,明白以后哭笑不得。明清时期,官方始终没有通过增设包括州 、县官在内的常规官僚方式来积极应对当时主要因为经济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和人口渐增而不断增长的民间诉讼规模。在这种背景下,州县衙门的理讼能力极其有限。因此,封建统治者开始大力提倡儒家的“无讼”观念,试图以此来减轻地方司法官的负担。但是,明清时期却又恰好是讼师这一职业逐渐走向繁荣的年代。民间大量的诉讼需求不可能仅仅靠着文化风气的不利而遭到抑制。于是,讼师这一职业在明清时期遭到了封建统治者的诋毁和反对。“讼棍”这一称呼就是在明中期被提出的。其背后的原因不是别的,正是因为高效的讼师通过传授诉讼方法,严重冲击了封建式的国家法律秩序。中国的历代王朝,地方的州县长官基本是既要断案,又要行政。然而,在科举考试的过程中已经基本取消了对于法律知识的考察。因此,明朝绝大多数的地方长官对于法律往往是门外汉,面对长时间处理法律工作的讼师基本上完全不是对手,甚至能被对方玩得团团转。更为棘手的是明清时期开始的“审转”制度,除了“州县自理细事”以外,其他案件均要将卷宗、人犯、人证、物证上报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审核,对于徒罪以上的罪案还要进一步由总督上报中央进行审核。如果审核无法通过,地方官员会立即遭到惩罚,有时还会连带上级。在这样责任巨大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对有关案件审结期限的规定也如影随形,敲打着每一个地方官员。熊文灿口中的“告脱禀帖”就是这种行政压力和讼师能力的共同产物,是用来指导讼师写作词状的“范本”,其主要内容即是如何在地方官员判决 已经遭受上级长官驳诘的情况下,通过利用这种“自上而下”的压力,为当事人寻找各种“脱罪”的方法。明朝官方囿于财政税收的不足,在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本身存在局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非正规且无奈的方式化解纠纷,近乎单纯地追求“案结事了”。面对民众正常的诉讼需求,官府一般通过劝谕息讼、恐吓弹压、批词驳状、运用宗法伦理、提倡民间自我调处等非正式手段来化解纠纷。这种纠纷解决的方式,目的只是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事人之间所希冀的正义、权利,并不是纠纷解决所追求的,相应地,化解民间纠纷的正式规则不仅十分简陋,而且流于形式。
引用和参考:本文结尾对于明晚期的司法制度的介绍是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期刊论文《讼师在明清时期的评价及解析》的相关介绍改写。同时本章以及今后各章涉及审判及辩护的情节参考了《特别辩护》一书以及央视纪录片《$&面对面$&李长泰:为日本战犯辩护》
bart 于 2018-9-3 19:37:50 发表了:
感谢@黑屋里的粗坯 沈检为第一章进行的修改!
朱新城 于 2018-9-3 20:02:49 发表了:
熊嘟嘟的号码……小尚,你要知道生命的可贵(滑稽)
xuelindiao 于 2018-9-3 20:03:56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9-3 19:37第二章 第一次探视(上)马车在蜿蜒曲折的道路上行驶着,尚羽静静地望着窗外。不远处的目的地依稀可见,让 …
哪有把监狱建到 行政中心来的?万一犯人越狱 才热闹。
本时空也没有国家这样归化的吧
bart 于 2018-9-3 20:06:31 发表了:
xuelindiao 发表于 2018-9-3 20:03
哪有把监狱建到 行政中心来的?万一犯人越狱 才热闹。
本时空也没有国家这样归化的吧 …
北边靠海的地方
bart 于 2018-9-3 20:07:57 发表了:
朱新城 发表于 2018-9-3 20:02
熊嘟嘟的号码……小尚,你要知道生命的可贵(滑稽)
可不敢乱说,可不敢乱说啊.jpg
没事乱溜达 于 2018-9-3 20:19:24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9-3 20:07可不敢乱说,可不敢乱说啊.jpg
换一个好,容易惹麻烦。推荐9527。
那个排的队伍可真长
liahaobyuc 于 2018-9-3 20:24:05 发表了:
朱新城 发表于 2018-9-3 20:02
熊嘟嘟的号码……小尚,你要知道生命的可贵(滑稽)
吓得我赶紧回去看了一眼,还以为是8341
bart 于 2018-9-3 20:28:27 发表了:
还是改了
没事乱溜达 于 2018-9-3 20:31:10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9-3 20:28还是改了
明末的做法和现代好像没什么不同
朱新城 于 2018-9-3 21:17:20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9-3 20:28还是改了
熊嘟嘟这是准备出狱后卖手机?(滑稽)
xuelindiao 于 2018-9-3 21:48:40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9-3 20:06北边靠海的地方
百仞城 北边 或者流经该地区文澜河下游 就是 博铺
圣天使高达 于 2018-9-4 10:09:03 发表了:
也来个活捉崇祯,审判崇祯吧
没事乱溜达 于 2018-9-4 10:22:46 发表了:
xuelindiao 发表于 2018-9-3 21:48百仞城 北边 或者流经该地区文澜河下游 就是 博铺
有点偏东北
bart 于 2018-9-4 17:58:21 发表了:
圣天使高达 发表于 2018-9-4 10:09
也来个活捉崇祯,审判崇祯吧
审崇祯得很久以后了
他的审判得是个麻烦
bart 于 2018-9-4 17:59:33 发表了:
朱新城 发表于 2018-9-3 21:17
熊嘟嘟这是准备出狱后卖手机?(滑稽)
放心吧,肯定得死
bart 于 2018-9-4 18:00:08 发表了:
没事乱溜达 发表于 2018-9-3 20:31
明末的做法和现代好像没什么不同
尤其严重而已
法治之路长着呢
没事乱溜达 于 2018-9-4 18:09:54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9-4 18:00尤其严重而已
法治之路长着呢
我觉得不是单纯的法制。没有能力解决社会矛盾,只能糊弄。
朱新城 于 2018-9-4 18:11:41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9-4 17:58
审崇祯得很久以后了
他的审判得是个麻烦
崇祯,还是让农民军攻破北京,让他挂到煤山上更好
bart 于 2018-9-4 20:04:12 发表了:
朱新城 发表于 2018-9-4 18:11
崇祯,还是让农民军攻破北京,让他挂到煤山上更好
怎么处置是个麻烦
bart 于 2018-9-19 20:21:47 发表了:
第三章 第一次会面(下)
尚羽不得不向熊文灿再三解释了自己的身份。终于,当熊文灿听到“法庭指派”几个字的时候便一下失去了兴致,嘟囔着说:“官代书耳!”
官代书,是明清时期州县衙门给民众提供的代写诉讼文书服务的人。即使有些“官代书”具备非常的诉讼技能,但因其持有官府颁发的公文印鉴,并在官府名册中有过备案登记,无法像讼师那样自由躲避法律的追查,任意行事,因此难以发挥有关作用。这也是熊文灿兴致缺缺的原因。
尚羽没有办法,只能简单的向他解释了一下澳宋的审判制度。并且再一次表明,自己不是什么讼师或是官代书,而仅仅是在法庭上为他辩护的人。
“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大可以问我。我会竭尽所能为你在法庭上争取到好的结果。”
熊文灿不满地冷哼一句,说:“还不是奉大髡头目的命令而来的!”
“也可以这样说,看你怎么理解了。我是受特别法庭的指定,按照元老院的法律来给你辩护、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你能帮我脱罪?”
熊文灿的小眼睛中闪烁着狐疑的光芒。
“这不好说。就目前特别检查厅——你可以理解为澳宋的都察院一类的部门——提交的起诉书来看,他们的证据很充分,也很明确。单就起诉书的事实来看,我若是一味地要去证明你无罪,对你是很不利的。当然,如果你能有新的事实提供给我,我也能在法庭上替你合理合法的辩护。”
熊文灿有些头晕,髡人说话怎么都一个调调,张口闭口不离法律。他心里忽然一阵收紧,自己这回看来是真的凶多吉少了。
“我们还是谈谈起诉书的情况,这样有便于我替你制订辩护策略。”
尚羽翻开随身携带的大文件夹。
“你看过吗?”
“……没细看过。”
“好,起诉书里面的颠覆元老院统治罪我就不说了。起诉书中第二条提到说,4月12日上午海军炮击的时候,你就已经批准了焚烧城池的计划,并交由常浦等人付诸实施,是这样吗?”
“……”
熊文灿似乎是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低头沉默语。
“是你亲口下令的?”
“我不记得了。”
“有人和你一起下令吗?”
“……”
尚羽的心中彻底断了无罪辩护的想法。
“当时是什么情况你能说一下吗?”
“我不知道,又不是我放的火。”
尚羽不得不想办法绕圈子问问题。
“那好,13日你在干什么?这起诉书里没有写。”
“收拾东西。”
“你为什么要收拾东西呢?你不是还写了一封奏折,打算与城池共存亡么?”
“因为……因为城已经守不下去了。”熊文灿很坦率地说。
“这事你之前心里清楚吗?”
“……”
熊文灿的头垂了下来,没有言语。
“14日傍晚易浩然是不是来找过你?”
“不知道,我已经走了。”
尚羽了解到,14日中午的时候熊文灿已经靠着先乘船再换马车的方式同两个贴身小仆到达了离梧州不远的柳州城。
“后来你在柳州和广西巡抚见过面吗?”
“见过,大概又过了三天的事情。”
“他怎么说?”
“他告诉我,我已经不再是两广总督了。皇上……”
“朱由检。”
熊文灿的脸色一下变得煞白,宛若白纸一样。他带着惊恐的表情抬起头来看着尚羽,就那么盯了好一会。就在尚羽觉得他还是不要纠结于此的时候,熊文灿重又低下头去。
“朱……朱由检他已经把我革职了,我已经不再是两广总督了,并且广东巡抚还把我关进了大牢。我以为就要死在牢里了……”
熊文灿仿佛突然又意识到什么似的止住了话语,他抬起头,脸上又出现了那种不屑和轻蔑的表情,但这一次,背后的色厉内茬显得很明显。
“再……再多说这些有什么用呢!我反正没有罪。”
尚羽还打算询问些什么,但两名狱警敲门进来,告诉尚羽探视时间结束了。尚羽不得不向熊文灿点头致意,看着他被押送回自己的房间。待熊文灿离开房间,尚羽也就收拾了带来的文件,准备离开了。
此时,林健又过来询问尚羽这次会面如何,情况怎样。尚羽只是苦笑着说还不错。随即他就询问了熊文灿的监狱生活的具体情况。这段时间熊文灿似乎开始对澳宋书籍有了兴趣,他刚刚开始阅读《射雕英雄传》等等古风小说。尚羽对此也只有苦笑。
他很快和林健道别,离开了这栋灰白色的大楼。
在回程的马车上,尚羽望着窗外的风景,心事重重。
从今天和熊文灿的见面来看,熊文灿基本上不怎么打算进行配合。虽然在监狱里面比较安分可以当做是“认错态度较好”进行一定程度的辩驳,但熊文灿见到自己都是那幅样子,恐怕前面面对沈检他们也是一个样子。更何况按照今天的回答来看,等到在法庭上马叔叔讯问关于烧城的事的时候他肯定也会一样的装傻充愣。届时又怎么去为熊文灿辩护呢?
尚羽把自己鼻梁上的眼镜摘了下来。都说戴眼镜会提高颜值,还会显得庄重。但尚羽架上眼镜这么久,庄重不庄重不知道,鼻梁是压得够疼的,使他不得不揉捏鼻梁来缓解一下。
他实在想不明白,熊文灿是怎么能够做到亲自下令去放火的呢?他不怕遭报应吗?他不怕天谴吗?他夜里……不会睡不着觉吗?
或许这听上去很幼稚,但是尚羽觉得,熊文灿能将自己的良心糊弄过去,就是一件神奇的事情了。
“熊文灿,熊文灿,我该怎么为你辩护?”
尚羽脸朝窗外喃喃自语。阳光从背后照过来,玻璃上露出尚羽的愁眉苦脸。
窗外的风景没有因为他的碎碎念而停滞,只是一刻不停地向后移动着。
bart 于 2018-9-19 20:22:56 发表了:
声明一下,以后会先将文章更完,后再行修改和添加的方式。
bart 于 2018-9-19 21:42:04 发表了:
没人看嘛……
Avo17000 于 2018-9-19 22:05:23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9-19 21:42
没人看嘛……
我觉得很大部分粗胚们都要求看到公审大会上把熊匪文灿拖上来,以放火烧城、屠戮无辜百姓的罪名将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然后在全城百姓的欢呼声中把他推到绞刑架上。最后开动宣传机器,把这一事实通告伪明全境。
bart 于 2018-9-19 22:07:31 发表了:
Avo17000 发表于 2018-9-19 22:05
我觉得很大部分粗胚们都要求看到公审大会上把熊匪文灿拖上来,以放火烧城、屠戮无辜百姓的罪名将其判处死 …
最后倒确实会是当场处绞刑,至于你说的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
Avo17000 于 2018-9-19 22:15:11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9-19 22:07
最后倒确实会是当场处绞刑,至于你说的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
兄台,这些日子以来,广州城里的上上下下可是见识了髡贼,啊不是,元老院“依法”干的事情,例如依法强拆啦,依法抄家啦,依法吊人路灯啦,等等等等。这样下去,你开口跟土著们说要“依法”,只怕他们当场就会软瘫在地,求饶不止了……
大脑艾瑞克 于 2018-9-21 14:46:42 发表了:
可以,非常专业了,牛逼,赞一个!
bart 于 2018-9-21 19:22:50 发表了:
大脑艾瑞克 发表于 2018-9-21 14:46
可以,非常专业了,牛逼,赞一个!
谢谢,查了资料的
bart 于 2018-10-1 21:29:19 发表了:
第四章 沟通与威胁
窗外已经不复两小时以前的晴朗,取而代之的是密布的乌云。“看起来要下雨了。”尚羽在窗前自言自语。
宽大的会议室里扶手椅朝向不一,显得十分混乱。桌上满满的烟灰缸和不少地方的烟灰加剧了这种感觉,辅之以昏暗的光线,无一不说明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痛苦而冗长的会议。
“报告首长,会议纪要写完了。”
“放那里吧。”
书记员走后,尚羽走过去拿起那张纸,仔细阅读起来。
律师工作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
(一六三六年八月三日)
律师工作小组组长,元老尚羽今天主持召开了第二次律师工作小组全体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通报了各名律师会见被告人的具体情况,以及《为被告人熊文灿辩护的辩护词》等多份辩护文件的起草工作进展,就如何做好辩护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承认为熊文灿反元老院集团辩护的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以及其重要性,紧迫性。为此各辩护律师应当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为被告人进行合理合法的辩护。
二、会议要求各辩护律师放下对各被告人的成见,切实保障好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尽全力展现元老院法治建设的决心,培养民众法律意识、学习意识。以体现水平为责任,积极推进辩护工作程序化;以统筹兼顾为重点,积极推进辩护工作常态化;以立此存照为借鉴,积极推进辩护工作规范化。 要求各律师树立正确的司法和谐观,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三、会议要求各律师增加与被告人的接触次数,尽可能设法求得被告人的配合,以减少、减轻辩护工作的负担和问题。
四、会议希望各律师辩护时坚持以被告人角度为基础,明确落脚点,牢记出发点,打好支撑点,注意关键点,牢牢把握辩护立场,撰写合适的辩护词。
“唉。”尚羽看完纪要不由得叹了口气。纪要是一回事,真开起会来又是另一回事。别看这最终的纪要多么的漂亮,可会上干脆就是一场灾难。很明显,这个所谓的“反元老院集团”既不“集”也不“团”。从各个律师汇报给尚羽的情况来看,每一个人都打算把自己的责任推到熊文灿身上,而熊文灿自己则以记忆作挡箭牌,试图蒙混过关。
除了熊文灿一人可能要背下好几口锅这个让尚羽头疼的事以外,辩护小组的律师还出现了明显的动摇和退缩。有几个律师撰写辩护词时很明显没考虑过屁股问题,读出来的辩护词完全是在控诉被告人的罪行,毫无“辩护”可言,令尚羽哭笑不得。更多的律师则是干脆担心自己为这些伪明官僚的辩护会不会招致“仕途上”的不顺,担心因此被蒸包局盯上的大有人在。尚羽不得不花了很长一段时间安慰、劝说他们不要担心元老院的“报复”。
“真是麻烦……”
他说到这里呻吟一声,忍不住伸了个懒腰。突然电话铃响了起来,他赶紧拿起听筒。
“有什么事?”
“敢为熊文灿辩护,老子杀了你!”
“嘟嘟嘟——”
尚羽还没有来得及对对面的威胁做出反应,电话就被狠狠地挂断了。尚羽楞楞地看着电话筒,终于没忍住说:“艹。”
他转动着拨号盘,按了几个按钮,对着话筒说:“请接午木。”
……
“你有头绪吗?”
蒸包局总部的办公室里,午木认真的看着尚羽。
“没有,他就说了一句以后就挂了电话,不过肯定是和熊文灿有血仇。”
“多半是梧州籍的干部。”
“这肯定,我会加派人手的,你放心吧,这种严重的事情可不能放过。你要是有怀疑的人也可以告诉我。”
“给你添麻烦了。”
尚羽挥别午木,步行回家。今天又是并不怎么美好的一天。他决定去南海咖啡店喝上两杯缓一缓,舒展一下自己紧绷的神经。
“哟呵,老尚,总算是见到你了。”一推开南海咖啡馆,角落里的人便招呼起尚羽来。
“对不住啊,欧阳。”尚羽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对桌子对面的老同学略带歉意地说,“这两天实在是忙。”
“嗐,这我能理解。就是给那个家伙辩护嘛,可有你头疼的吧?”
“可不是嘛。”
尚羽一仰脖子,灌下去一杯酒,下巴往桌上一搁,开始发起牢骚来。
“这家伙真是麻烦。屁都不说,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就是那德行。”
“我以为他会拒绝你为他辩护。”
“有什么好拒绝的?说实话我巴不得他拒绝我。”尚羽苦笑,“沈检说的都在理,被告人不能没人辩护。可是谁做这个辩护人都是个难事,比老幂幂的那个难多了。”
“我不明白,”欧阳轻轻摇摇头,“你干嘛一定要这么绞尽脑汁呢?一句辩护词不说不就行了?”
“可我是辩护人啊!”
“辩护人怎么了?辩护人一定要说话?”
“理论上说不一定,可是……”
尚羽高亢的声音突然梗住了,再开口时声音低了下去。
“这是我的义务啊。”
“你啊,离开学校这么久,还是一点没变。”
欧阳忍不住笑起来。
“来,喝酒喝酒,别管他什么熊文灿虎文灿的,一年没见了咱俩好好聊聊。”
“好!”
……
那天晚上尚羽喝了一个微醺,自己在警卫员的护送下慢悠悠的走回卧室,把文件放好,自己便躺到床上,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他起身掏出两份文件,仔细端详着——一份是常浦的口供,一份是易浩然的口供。这两人的证词对熊文灿极为不利,且基本可以证明熊文灿主观故意要纵火。
想了半天,尚羽不得不从熊文灿自己的口供入手。这份口供和其他两份一样,标明了没有动用刑讯逼供,因此顺理成章地熊文灿也就没有吐露什么特别的东西。
酒精没有腐蚀尚羽的神经,沈检多半是觉得让熊文灿在法庭上显出负隅顽抗的姿态更有利于争取民心,而且尚羽自己也清楚,靠着熊文灿的履历和身份,完全可以推出他明知手下放火这个事实,靠着故意犯罪的动机替他脱罪也就无从谈起。
辩护总得要犯人配合不可,但现在情况很明显:短时间内得到熊文灿配合是不可能的。这么一来,尚羽就不得不自己着手这场辩护了。
“辩护的路子简直要被堵死了。”尚羽翻着一页页资料,颇有些无奈。
他忍不住想起自己在济州岛见到的那一个个案件当事人,在那里他是一个法官,大可以不偏不倚地以一个旁观者视角冷峻的看看当事双方。处理的那些事情多半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纵使是刑事案子,也多由犯案者对法律的无知和小小的起因造成。更何况,就算是刑事案件,被告人也多半能够有一丝丝的优点,使得尚羽不至于预设立场,使得判决偏颇。
可是这第一次会面,尚羽看不出熊文灿身上有一丝的闪光点。这个油滑的官僚似乎在初会面时还尚且流露出一丝对于生的渴求。可是当尚羽不得不击碎他的希望时,熊文灿也能照样做到道貌岸然、面无表情。
“活该去死。”
甫一冒出这种念头,尚羽刹那间又觉得惊慌,自己竟然冒出这种想法,这可不是一个成熟的法律人应该有的想法。要辩护就要好好辩护,自己怎么能这样辜负沈检的期待?
他突然想到一个突破口:体制。这个理由大可以给熊文灿形式上减轻减轻
在尚羽为自己的多愁善感而无奈的时候,厚重的敲门声突然响起,吓了尚羽一大跳。
“谁?”尚羽高声叫道,拿起手边的左轮手枪。
门外没有应声,只是继续敲着门,尚羽头上低落一滴冷汗。他慢慢从卧房中走出,靠近大门口,又叫了一声。尚羽不是没有学过用枪,这是每个小元老的必修课。只是一想到要和人正面驳火,他的嗓子就有点发干。今天还喝了酒,开枪的时候手……
“首长,是我啊!”
是警卫员,尚羽松了一口气。他放下枪,把门打开。刚想训斥警卫员,对方却用话语先一步堵上了他的嘴巴:
“首长,熊文灿在监狱里上吊了!”
“啊?”
RSE 于 2018-10-2 10:21:08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9-19 20:22
声明一下,以后会先将文章更完,后再行修改和添加的方式。
你还是改完再更吧
Avo17000 于 2018-10-2 21:31:14 发表了:
畏罪自杀,抗拒元老院和人民的审判?!这是要满门抄家的节奏啊。
bart 于 2018-10-3 12:43:53 发表了:
RSE 发表于 2018-10-2 10:21
你还是改完再更吧
最近事情多,写得也不得劲,见谅
憧憧往来 于 2018-10-7 18:48:01 发表了:
感觉这个话题还是蛮有意思的
bart 于 2018-11-5 08:58:53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bart 于 2018-11-5 10:09 编辑
第五章 庭审(上)
公审的日子终于还是到了。
澳宋最高法院外人山人海,不时有些梧州籍的归化民大声呼叫,要熊文灿“血债血偿”。尚羽从马车上下来,在警卫的护送下穿过人群进入了公审会场。
尚羽坐在代理人席位上整理着辩护词和辩护材料。和广州的公审略有不同的是,这次的公审会场更大、更开阔。为了能尽可能让更多人感受到公审场景,除开在公审会场里设置了上千个座位和在会场外拉高音喇叭进行直播外,广播电台也参与进来,宣布将向整个海南和广东南部广播整个庭审过程——这算是广播塔当时所能达到的最大广播范围了。
“也不知道这玩意儿吵不吵。”尚羽看着工作人员忙上忙下的拉设备、调话筒,思绪忍不住回到上次见熊文灿的景象。
……
马车又一次从蜿蜒曲折的道路上疾驰而来,载着尚羽那颗烦躁不安的心尚羽又一次见到这幢威严的灰白色大楼。可与上次大不相同的是,空气中弥漫着紧张而不安的气氛。出来迎接他的依然是林健,只是尚羽透过肩章注意到他已不再是警监。
“夜里上吊的,得亏守夜的警卫员从探视孔里面发现了,赶紧吹了哨子。”林健边带尚羽穿过走廊一边悻悻地说,“人恢复的差不多了,但是精神已经颓了。”
“伤势如何?”
“踢凳子的时候身子歪了,下巴磕了一下。还有就是脚扭到了,大概休息一个月不到就可以好,不会影响审判。”
“人活着就好。”尚羽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由于熊文灿暂且还没办法离开床铺,会面不得不在床上进行。
当尚羽进到熊文灿的房间时,熊文灿正津津有味地在阅读一本书,封皮上写有“射雕英雄传”几个字。尚羽面无表情地走到床前,警卫员拉来一把椅子让尚羽坐下,随后就离开了。
“有什么事?”熊文灿把手中的书本一合,不耐烦地说。
“我已经为你撰写好了辩护材料。”尚羽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抽出了一沓纸递给熊文灿,后者没有接过来,只是低头不语。
尚羽没有在意,只是把辩护书轻轻放在床铺上,自顾自向他解释起来。
“我的辩护策略基本没有别的,就是让你把责任推给别人。比如说,朱由检。”
尚羽顿了一下,视线挪到熊文灿脸上,见对方没再像上次那样反应激烈,便继续说下去。
“大致的辩护策略我已经拟好了,就是你的各类行为多是出于朱由检的逼迫和压力造成的,这才导致你做出了烧城逃离的举动。”
尚羽瞥了一眼熊文灿淡漠的神情,按捺住内心的一丝愤怒,指着辩护材料上的字句继续说了下去。
“你下令放火烧城的事情基本没有办法撇清,但是我可以想办法解读为你受到朱由检的命令和郑茂华的压力造成的结果,如此一来也可以帮你想办法开脱一定责任,毕竟你当时压力很大。”
熊文灿轻蔑的一笑,看似高傲的眼神中又带着几分掩饰不住的迷惘。
“别扯这些有的没的了,什么时候开庭?”
“原定明天的,不过由于你的伤势,特别法庭决定推迟到本月十五号。”
“你们可真是有够闲的。”
“熊……太濛先生,”尚羽忍着自己内心深处的厌恶开口说,“这个辩护策略需要你的配合——实际上,我所有的辩护都需要你的证词支持。澳宋官府不会像你们伪明那样严刑逼供,对你的合法权益会予以保护。”
“哼,扑街仔。要是你们真的想要我活着,我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了。”
“哦?是吗?假如我们想要你死,为何不送你去梧州见见老百姓呢?那样不是快的多吗?”
……
“辩护……”尚羽轻轻念叨着。
“尚首长?尚首长?”身边的归化民律师谨慎的说,“庭审快开始了。”
“好。”
尚羽肃整表情,稍稍正坐,又开始四处打量。
对面的沈睿明今天穿了一件肃穆的黑衣,看上去威严而有风度,尚羽不禁脑补起沈检头戴假发的样子。
马甲领着一众审判员们走上了高高在上的审判员席位,台下的骚动声渐渐平息。马甲站在首席,而书记员叫到:
“全体起立!”
尚羽和所有人一道表情肃穆地站起来。
马甲环视四周,拿起法槌重重敲下:
“现在开庭!”
在这庄严的一刻过去后,书记员照例宣读了法庭纪律,随后就正式开始了审判程序。和广州审判一样,为了加强仪式感,审判的步伐也一样会加快。但迫于案件内容是在太多,不可能如广州那般一日审完,便把整个流程拉长到三天。
熊文灿等一干人被一起带了上来。尚羽注意到他们各自不同的表情:熊文灿神色阴沉而灰暗,易浩然显得如丧考妣,常青云看着色厉内茬,而常浦竟还带着些迷茫和不知所措,好像断没想到自己会要这样受审,又好像在惊讶于自己存活时间之长久。
“澳宋元老院和人民最高法院,被告人熊文灿等十人纵火、阴谋颠覆元老院统治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就在马甲照例让几名被告人陈述了自己的姓名、年龄、曾任职务时,旁听席上突然产生了异动。
一个四十多岁的人突然冲了上来,双臂前伸,手中握着一把刀。周围的法警还没反应过来,这个男人就翻过了隔离栏,从尚羽的右侧直冲向被告席。
一名眼疾手快的法警终于反应过来,迎了上去,将他的刀一手劈下,阻挡在他的前面而他还在猛力向前冲。他的脸上眼泪顺着眼角趟了下来,嘴中不停哭叫着“让我杀了他!杀了他!”,不禁让尚羽惊骇不已,也把熊文灿吓得面色发白,一屁股跌坐在座位上。
其他法警也终于被这哭叫声弄得回过神来,一拥而上架住了他。马甲微微摇了摇头,指示法警:“送他出去。”
法警架着他离开时,他看起来似乎已经没了力气,不想在经过辩护人席位时,那男人似是撇到了尚羽面前的牌子,又突然激动起来,往辩护人席位上一冲,大声叫喊到:“我去你妈的!去你妈的!”
尚羽强作镇定,紧盯着面前的这个男人被法警拉走心中却不能不感到极度的震动。他以前设想过熊文灿是多么的令人唾弃和不齿,却万没想到对他们的伤害是如此的深切。
前几日和熊文灿斗嘴的情况有一次涌上心头,他不禁感到深深地难过和莫名其妙地自责。这个熊文灿真他妈是个混蛋!该杀!该杀!该杀!
尽管这个可怜的男人被带了出去,法庭秩序得到了恢复。但令尚羽感到极度不安的是,对于辩护人的敌视心理被加重了。如果说原先旁听的民众尚且还没注意到尚羽一行人的话,此后便纷纷向辩护人席投以阴沉可怕的目光,使他们如坐针毡。待到沈睿明站起来宣读起起诉书,压力才有所减小。
持简 于 2018-11-6 03:34:22 发表了:
提一个问题:熊文灿的审理是不是应该先交给军事法庭?
TSHT2012 于 2018-11-6 12:22:08 发表了:
按近代的一般做法,战争中的反人道罪行属于战争犯罪,是归军事法庭审判的。二战结束后审判德日战犯就是由盟军设立的军事法庭审判。
bart 于 2018-11-6 16:22:38 发表了:
TSHT2012 发表于 2018-11-6 12:22
按近代的一般做法,战争中的反人道罪行属于战争犯罪,是归军事法庭审判的。二战结束后审判德日战犯就是由盟 …
哦天哪我已经解释过了,伪明是非法政权,里面的各级官僚从来就不能被当做是“外国官员”,因而也就不能够适用国际法。而且那个年代尚且还没有国际法概念,贸然引入会造成思想上的混乱。。。
bart 于 2018-11-6 16:23:58 发表了:
持简 发表于 2018-11-6 03:34
提一个问题:熊文灿的审理是不是应该先交给军事法庭?
这没有必要,又不涉及军队事务,无需开军事法庭
TSHT2012 于 2018-11-6 16:47:58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TSHT2012 于 2018-11-6 17:11 编辑
bart 发表于 2018-11-6 16:22哦天哪我已经解释过了,伪明是非法政权,里面的各级官僚从来就不能被当做是“外国官员”,因而也就不能够 …
算了。
bart 于 2018-11-9 14:00:26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bart 于 2018-11-10 16:23 编辑
第六章 庭审(下)
元老院及人民最高检察院特别检查厅对熊文灿反元老院集团案的起诉书
1636年高检特刑诉1号
(一六三六年十月十日)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熊文灿反元老院集团纵火、阴谋颠覆元老院统治一案,经澳宋帝国公安部侦查终结,移送澳宋元老院和人民最高检察院审查起诉。
最高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审查确认熊文灿反元老院集团的犯罪事实如下:
(一)纵火。一六三五年三月十五日,被告人常浦向被告人熊文灿秘密呈报所谓“抗髡秘术”,即通过在梧州城多处纵火、放火、破坏道路,以此试图阻挠伏波军军事行动。熊文灿在与常青云、易浩然等其他被告人商议后批准了这一计划,大量采购硫磺、稻草等易燃物,堆放于梧州城各处。
四月十四日,伏波军逼近梧州城并开始进攻,熊文灿对常浦说:“是时候了。”随后带领部分幕僚和家丁弃城逃离。常浦、易浩然、常青云等人则在熊文灿离开后带领剩余客家军队点燃事先准备好的易燃物,致使梧州城内发生大火。由于本地军队拒绝防火,双方在梧州城内发生交火。
梧州大火和随之而来的交火遍及梧州全城,造成至少3000人死亡,近万人受伤,严重损坏了梧州城的基础建设,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
(二)迫害、压迫广大人民群众。熊文灿任伪明“两广总督”期间,多次制造冤案、错案,大量贪污救济用品,使广大人民群众陷于苦难之中。
一六三四年十月,熊文灿……
(三)煽动颠覆元老院统治。……
(四)污蔑诽谤元老。为了维护其在两广的反动统治,一六三四年五月,熊文灿在同常青云谈话时说:“要想彻底剿灭髡贼,非得得到民心不可。”随后常青云秘密回到广州,与梁存厚等人联手,四处搜集元老负面信息,编写和审定了《髡贼密闻录》,胡说什么“短毛不长命,铁船终难浮”,从外貌、举止、谈吐等多方面污蔑诽谤元老院和国家领导人,为伪明军队反攻广州进行反元老院舆论准备。
……
(五)策动武装叛乱,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阴谋杀害元老。在元老院彻底解放梧州后,熊文灿等人仍不甘心,不仅依旧试图在梧州城内组织武装叛乱,还试图暗杀梧州民政专员解弥仁元老。一六三六年四月二十日,潜伏在梧州城内的苟二秘密联络被俘的易浩然、常青云等人,在沟通后。进一步制定了在梧州煽动武装叛乱的作战方案。……他们决定纠结城内地痞流氓,对梧州首脑机关、军营、人员密集区进行冲击,并规定了口令和暗语。
一六三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晚,易浩然、蒋锁、苟二等又秘密集会,进一步策划游行示威,控制军营,封锁消息,沉船堵塞河口,提出“打倒髡贼”的反元老院口号,要“决一死战”。
在梧州爆发的反元老院暴动对元老院的人民政权造成了极大的损伤,不仅使元老院解放两广的速度减慢,还使大批无辜群众受到进一步的伤害。
(六)窃取、刺探、收买元老院重要情报。……
(七)组织、利用会道门、地方土匪破坏元老院统治。一六三六年五月一日,逃窜至柳州的熊文灿对亲密家丁熊五指示说:“现在这个时候(本地)军队不靠谱,要自寻出路。”熊五随后依照指示,在两广多地频繁活动,拉拢地方土匪、会道门、少数民族、和地方自治组织,试图营造“天下何人不反髡”的气氛。……
(九)放任军队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务。一六三六年四月十三日晚,常青云带领伪明“督军队”巡逻时发现在梧州城城东一小巷内有三名士兵正在强奸妇女,常青云选择无视眼前景象,任由士兵继续。
……
综合上述犯罪事实,熊文灿反元老院集团纵火、诬陷澳宋帝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元老院议长和元老院和国家其他领导人,迫害、镇压广大人民群众,阴谋杀害元老,策动武装叛乱,证明他们是以推翻元老院的统治为目的的反革命集团。他们所犯的严重罪行都有大量确凿的证据。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遭受诬陷、迫害和遭受株连的广大干部和群众,以及一度被蒙蔽、欺骗的群众,都是他们罪行的见证人。
根据《澳宋帝国刑法》第六、七、八条关于适用法律的规定,本厅确认,下列十名主犯触犯了《澳宋帝国刑法》,分别犯有放火罪、诬告陷害罪、武装叛乱罪、颠覆元老院统治罪、煽动颠覆元老院统治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迫劳动罪、组织利用会道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厅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熊文灿,男,岁,四川省泸州县人。逮捕前任伪明“两广总督”。在押。
被告人易浩然,男,六十三岁,山东省巨野县人。逮捕前任“两广总督幕僚”。在押。
被告人常青云,……
被告人……
……
熊文灿反元老院集团主犯郑茂华、熊五、……已经死亡,依照《澳宋帝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其他人犯另行处理。
……
为被告人熊文灿辩护的辩护词
律师 尚羽
(一六三六年十月十日)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我受元老院和人民最高法院特别法庭的指派,担任本案被告人熊文灿的辩护人。现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请特别法庭予以考虑:
(一)本案为集团性共同犯罪,被告人熊文灿作为该集团主谋,对他参与预谋或者实施参与的犯罪活动,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对他自己没有参与预谋也没有参与实施的行为,就不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熊文灿对易浩然、常青云一伙人策动两广地区武装反元老院的严重罪行,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的分析。
起诉书第四条指控熊文灿授意常青云,使后者凭借熊文灿给他的特权,在两广地方匪徒、流民、武装组织中大肆煽动反元老院活动,这点已为证人的证言和被告人的供述所证实。熊文灿对这一时期的此类罪行,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但是,法庭调查证明,在熊文灿逃出梧州到达柳州不久,他就遭到了广西巡抚郑茂华的软禁,并于不久后投入伪明监狱。因此,不仅其后常青云等人的煽动活动不应当归咎于他,对易浩然等人煽动所谓“梧州民变”这一严重罪行,也不应直接承担罪责。
本人在此提请特别法庭注意: 在确定熊文灿在反元老院集团案中的刑事责任时,应充分号虑这一实际情况。
(二)在确定反元老院集团案罪责时,不仅应当将反元老院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与一般参加者区别开来,根据他们每个人在反元老院集团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实施犯罪程度来确定其罪责。不能否认的是,尽管被告人熊文灿是本集团的主谋和首要分子,但其行为并非完全出于主观因素,也有来自伪明“皇帝”朱由检的压力。他的不少罪行实际上是在上级的指示下实施的。例如起诉书第四条所列煽动反元老院活动罪,就是在“皇帝诏书”的命令下进行的。起诉书所列举的第五、第六条罪行也大抵如此。
应当肯定,熊文灿的煽动行为是严重的罪行,当然应负刑事责任。但是,他在这方面的不少罪行是在朱由检的命令下实施的,主要罪责在朱由检。这种情况,在确定熊文灿的刑事责任时,请法庭适当加以考虑。
(三)犯罪分子犯罪后,凡是认罪悔罪、交待罪 行并揭发同伙的,司法实践中在量刑上历来都是作为可以考虑从轻的情况。这种情况在被告人熊文灿身上明显地存在着。被告人熊文灿不只是口头上表示认罪悔罪,而且有实际行动。
他如实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对同案其他主犯的罪行也进行了揭发。在交待罪行方面,他交待……法庭调查的结果证明,这些交待符合实际情况。
在揭发同伙方面,熊文灿在面对公安机关的审讯时,对易浩然、郑茂华、常青云、常浦等人的罪行,都写了揭发材料,经查证,他的揭发基本属实。由此可见,被告人熊文灿认罪悔罪的态度是比较好的,请特别法庭在量刑时能够考虑他的这较好表现。
总之,我认为:被告人熊文灿虽然是熊文灿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和首要分子,犯下了严重的罪行。但是,他也具备着些可以从轻判处的条件。因此,我们希塑特别法庭根据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在量刑时考虑上述情况,对被告人熊文灿依法从轻判处。
南海农庄店小二 于 2018-11-9 16:11:28 发表了:
郑茂华 都不知道死过几回了
bart 于 2018-11-9 18:39:16 发表了:
南海农庄店小二 发表于 2018-11-9 16:11
郑茂华 都不知道死过几回了
同人太多了嘛~
叶青 于 2018-11-9 21:18:16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11-9 14:00
第六章 庭审(下)
元老院及人民最高检察院特别检查厅对熊文灿反元老院集团案的起诉书
特检字第一号
起诉书不是这样写的,你写成公诉词了
bart 于 2018-11-9 21:30:15 发表了:
叶青 发表于 2018-11-9 21:18
起诉书不是这样写的,你写成公诉词了
没有吧,直接照着“两案”的起诉书改的啊
叶青 于 2018-11-9 21:39:21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11-9 21:30
没有吧,直接照着“两案”的起诉书改的啊
你再看看这个呢http://www.ajxxgk.jcy.gov.cn/html/20181109/2/8733517.html
叶青 于 2018-11-9 23:13:30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11-9 21:30
没有吧,直接照着“两案”的起诉书改的啊
而且文号也有问题哦
应该是 16xx高检特刑诉1号
bart 于 2018-11-10 16:20:42 发表了:
叶青 发表于 2018-11-9 21:39
你再看看这个呢
我这个确实不是按照正常刑诉格式写的,因为这案子很特殊,所以类比了“两案”(具体啥案子就自己搜吧)的起诉书格式。
bart 于 2018-11-10 16:23:43 发表了:
叶青 发表于 2018-11-9 23:13
而且文号也有问题哦
应该是 16xx高检特刑诉1号
文号已经修改了
叶青 于 2018-11-10 19:20:05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11-10 16:20
我这个确实不是按照正常刑诉格式写的,因为这案子很特殊,所以类比了“两案”(具体啥案子就自己搜吧)的 …
正因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之后的第一案,所以情有可原,把起诉书写成了公诉词2333
bart 于 2018-11-10 22:39:26 发表了:
叶青 发表于 2018-11-10 19:20
正因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之后的第一案,所以情有可原,把起诉书写成了公诉词2333
…
实际上也有调动群众情绪的成分在吧,公诉词也差不离
bart 于 2018-11-20 20:45:03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bart 于 2018-11-20 22:04 编辑
第七章 庭审(下)
尚羽一气念完辩护词,便坐了下来,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今天是第一次庭审,主要审理的还是几名被告人颠覆元老院统治的问题,起诉书里面列举的罪状实在是太多,光是念完起诉书就已经花掉了不少时间,再加上中午一小时的休庭和举证质证,几乎就过去了一整天。
头天的庭审显得十分乏味枯燥,这也使得几个士绅聒噪起来,窃窃私语着什么。不仅是士绅不怎么感冒,连归化民干部们都不免显出无聊的表情来。尚羽的座位离旁听席近,他清楚的看到一个归化民记者随手潦草的在速记本上写道“没有实质内容”。
话虽如此,元老审判员们却都正襟危坐有很长一段时间保持着静默和不语,或许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又或者是为了维持一种庄严的氛围。有那么一小会,尚羽一度觉得有了让熊文灿不被判死刑的希望。
在流程好不容易走完以后,马甲就宣布休庭,顺带宣布明天为第二审判庭审理案件,由姬信任审判长。
难熬的在明天,尚羽想。
他起身拿起公文包,和同事们道别。望了望汹涌的人潮,他摇了摇头,走向了审判员席旁边的小门,打算从法庭后院出去。他没注意到,不远处的人群里,一个着短衣的低下头,掩盖住自己的失望神情,随着人潮离开了法庭。
……
“天呀。”尚羽旁边的辩护律师没忍住从嘴里遛出一句感叹。
今天来的人更多了,旁听席不仅比昨天坐得更加满当,甚至连走道里都全是人。一些人或坐或站,眼睛死盯着熊文灿,而更多的人则只是边有说有笑的讨论着熊文灿的死法。
尚羽看的明白,受着不接地气的“朝鲜式宣传”和风气仍趋保守的人们尽管消除了对元老院的不信任,但对于“澳宋式”的理念和道德要求恐怕还没有接受。
这种文化上的隔离心态在一些元老院和民众的互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透露出来,就比如今天的审判。昨日的审判只能算是隔靴搔痒,各种证词听着干巴巴的,让人昏昏欲睡,不可不能助长了一些尚且还存有不服气心理的士绅的不信任以及民众的冷漠。梧州离临高似乎还是太过遥远了,那把大火只烧进了梧州人的心,却难以烧进“外人”的心里。若不是那种看热闹的心理作祟,今天旁听者恐怕还会更少。
某种程度上说,这倒还算是好的,至少像昨天那样的敌视情绪是不大会有了。尚羽这么想。
庭审很快的开始了,这次的庭审更加的着重于放火罪的事实。沈检这次选择抛开那些繁文缛节,直接开始带证人上庭。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吸引了前来观看的民众的兴趣,旁听席出现一阵骚动。
第一位证人上庭了,沈检开始向他提问:
“1634年4月14日上午你在哪里?”
“梧州城。”
“你当时的职务?”
“伪明X军千总。”
“你参与了当日的放火吗?”
“是的。”
“具体描述一下。”
“4月14日上午,长官把我们纠集起来,给我们配发了火把和干草,要求我们到梧州城里面去‘和髡贼决一死战’。当时我还隐隐记得长官挑选了一下人,年轻力壮的才去。我当时有二十五岁,也被挑选上了。随后我们就被陈六带队走了。“
“你们在哪里放了火?”
“具体在哪放的火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是城西的三条街。”
“这是一张梧州城地图。”
沈睿明将一张地图高高举起,展示给旁听席上的听众和上面的审判员们。
“请你暂时离开证人席,指一下具体是那几条街。”
这个士兵拘谨地走过来,随手指了指几条街。旁听席上有几户人家爆出了惊人的噪声,他们就是当初住在那里的几户人。姬信不得不敲击起法槌维持秩序。
待噪音平息以后,士兵回到了证人席。沈睿明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们在靠近街口的一幢房子开始放火。那里的房子多是木头的,我们一冲进房子,就把火把丢向各种家具和物品。陈六还把桌子上的一些东西扫下来给我们几人看,好像是些铜钱和小小的碎银。”
“你们这么做,那家人没有反应吗?”
俘虏见那个“大髡”头目没有不悦之色,便越说越起劲。
“有的,那家人好像是开店的掌柜。那个男人跑到我们跟前跪下,还没来得及磕头我就起劲地将他踢翻了,说了几句‘少废话!’之类的话。那娘俩哭个不停,又颇有姿色。陈六见色起意,看他们哭个不停觉得心烦,奸污了她们以后拿刀砍了她们的头和掌柜的头,又拉我们丢了几个火把,便涌了出去。”
“你说被砍头的,是这两具尸体吗?”
沈睿明举起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的人的头颈处被齐齐地切开,喷出一道黑色的印记;白色的胸脯上遍布着灰色的抓痕,明显遭到过凌辱。
“是。”
“我没有问题了。”沈睿明坐了下去。
“辩护人有什么问题吗?”姬信看着坐在首席已经有些神情恍惚的尚羽探身询问。
“不……不,没有了。”
尚羽起身又坐下。看着这种照片,他不能不感到一种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恶心。
他回头看了看旁观的民众,披露的事实已经逐渐使得群众将原先的冷漠抛诸脑后,转而陷入一种集体的愤怒。姬信不得不数次拿起法槌敲击起来,以保证审判能够继续进行下去。
忽然间他感觉无比的愧疚,不是愧疚自己为熊文灿辩护,那没什么好愧疚的。他的愧疚为的是自己竟然如此的不了解这些人,为的是自己和他们的那种隔阂,那种他本以为靠着社会实践从自己脑中消除,而今却又再现的隔阂。
恍惚间他觉得旁听者和自己像是两个民族的人。
他又把目光投向高高在上的审判员席位,此刻检方正在向他们传阅随军记者拍下的梧州城照片。
他们的脸色也一下变得阴郁而难看。
原本有几位粗坯很有些想要让熊文灿一干人进功德林的想法,此刻却不由得在照片面前露出了或惊骇或愤怒的表情:单良紧盯着照片,没忍住向熊文灿投来轻蔑的一瞥,看得对方没来由一颤。吴南海只撇了一眼就不忍细看如此的惨状,把照片反面下压缄默不语。而何鸣则显得心里有所准备,一张纸看过去,不时窃窃私语两句,好像在说“早知如此”一类的话。
审判员们的表现,无疑宣判了众被告毫无疑问的死刑。
尚羽重又低下头去,又陷入了那种自责和负罪感交织的奇怪感受。
持简 于 2018-11-22 10:32:24 发表了:
手动点赞!
bart 于 2018-11-29 20:44:23 发表了:
第八章 改行
这种良心上的拷问并没有终结。紧接着,沈检继续一刻不停地传唤着证人——从被俘士兵、伪明小吏到伏波军救灾士兵和普通梧州百姓,每一个现实的故事都成功击中了元老和旁听者的心。
聒噪的声音越来越大,姬信敲击法槌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最后又不得不把几个人拉出法庭。
尚羽靠近旁听席,看得清楚。旁听席上原先还为熊文灿助威的几个士绅,此刻也在周围人的压力下不敢做声。刚刚还有个干瘦的小老头在为熊文灿说话,不慎惹火了旁边的几个受害人家属,两边起了冲突,最后就被一起拉了出去。靠近他的记者仍在刷刷地进行着速记,可写的尽是些没意思的政治空话,搞得尚羽竟有些替他着急起来。
尚羽又把视线转向熊文灿,熊文灿的脸色明显的没有开始那么镇定和好看了。神色没什么变化,脸部整体却出现了一种奇怪的颤抖,好像是雪崩以前山体的震动一样,直接地他的心里震动反应在脸上。很显然,在他的内心深处,尽管不情不愿,但还是极大的被现实的惨状所震撼。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君子远庖厨,尚羽想。
检方传唤完所有证人,辩方也没有什么要说的了。总结陈词结束后,姬信敲下法槌,宣布明日宣判。
尚羽放下笔,把资料一股脑儿塞到公文包里,起身随着人流向外走去。
“小尚!”
沈检的呼唤使得尚羽停下脚步,他走回到公诉人那边去。人群中的短衣男子急急地打算跟上去,但左侧的一个男人突然箍住了他的手臂,另一个干员从右侧架住他,把他往回拉去。
尚羽没注意到这些,他还在奇怪沈检为什么叫自己回来。
“想过以后干什么吗。”
沈检拧开保温杯的杯盖,吹了一口上面的热气。见尚羽不说话,又继续追问:“司法援助?检察院?法务省?法院?”
“沈检,我……”尚羽犹豫着说,“我恐怕不想继续待在司法口了。”
“为什么?”
沈检很有些讶异。
“沈检,您想过穿越来是做什么的吗?”
“我?我嘛,原时空待不大下去,就来穿越了。”
“您知道我爸爸的事吗?”
沈检自然是知道的。尚羽的父亲在攻打苟家庄的时候不幸去世,后来就安躺在翠岗。
“当初他过世,我一直挺不能理解的。不知道为什么他要来穿越,穿越来还就这么没头没脑的死了。我们家在原来,也算是中产之上了,完全可以在旧时空过着优渥的生活。所以,我当时,情绪还是挺激烈的,理解不了。”
沈检没有说话,默默的静听。
“我……我在芳草地里求学,学了那么久。杜雯阿姨教我马哲,钱叔叔教我三权分立,可我看了半天,却觉得每一个政治思想都显得那么的危险和迷雾重重。杜阿姨的想法不可能实现,那种清晰明白的社会变迁途径看上去很美好,但放到现实中去铁定会被其余500多个人联手封杀,因为那让所有人都尴尬。钱叔叔的三权分立,美国气息很浓,对叔叔们来说,恐怕还没有杜雯的想法那样熟悉。”
尚羽越说越流畅,他直视着沈睿明的眼睛说:
“我挺迷茫的。因为哪个政治思想都不适合我,最后我认定,还是现实一点好,不去管那些理论。”
“我以为这是你继续待在司法口的原因。”
沈睿明笑了笑。
“是的,但现在成了我离开的理由了。”
尚羽勉强地笑笑,仰望天空。
“沈检,你还记得我们在济州岛的日子吗?”
“记得。”
“我们一共办过多少案子?”
“唔……至少有100起吧。”
“其中大多数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尚羽提醒他,“沈检,你不明白。或许你做检察官久了,这种事看得多了。”
他顺势向着那张黑白照片努了努嘴。
“可我恐怕还看得不多。或者说,不够多。”
“不够多?你想参军?”
“得了吧,去参军没意义。要是参军,我肯定得要漠视生命的。”
“我想做的,是继续了解他们啊。沈检,平心而论,元老院里有多少人真的能知道土著的想法?没有。我们说新话,教简字,发展技术,攻城略池。原时空里叔叔们想满足的,这里几乎都能有。”
“可我们对他们还是……还是做得不够啊!”
“我看着你指控熊文灿,忍不住就想到山东的事情。都读过点历史书,鹿叔叔究竟做了些什么,我想不用仔细了解也能猜个大概。杭州发生的事,不是和19世纪一样吗?大机器冲垮手工散户,我不下岗谁下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些,不也一样都是我们做的吗?”
“……”
“所以我看着你控诉熊文灿,很容易的就感到一丝滑稽。伏波军和国民军秋毫无犯,这是事实。可其实我们做的不比他们好到哪里去,手上的血不比别人少。我们能势如破竹,意气风发,全都是因为我们集结了几十年几百年的人智慧,才能有今天这步田地。可有些人,却早就忘记了这一点,真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了。”
尚羽指了指高高在上的审判席。
“你看到刚才台上的几个叔叔了吗?马叔叔脸色没什么变化,吴叔叔也算镇定,可其他的几个,我敢打赌他们连反围剿的场面都不一定见过,即便见过,现在已经忘却了那种惨烈和血腥。战争是残酷的,可有人总是不这么觉得。”
“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再去多走走,再多看看,多接触底层,体验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的感受。”
“这条路不好走的。”
“但我还是想走下去,去看、去听、去感受,我想,这样我恐怕才能更好地尽到一个元老的责任吧。毕竟,我们不是来建设新世界的吗?”
沈检抬起头,对上尚羽那坚定地目光。半响,他轻轻地说:
“祝你好运。”
bart 于 2018-11-29 20:52:51 发表了:
第九章 宣判和执行
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阳光洒在照在每个人身上,弄得人浑身暖洋洋的。
熊文灿今天很早就起了床。当狱警来提他的时候,他没有说话,只是很顺从的伸出双手给狱警拷上,随后就被押上了开往法庭的囚车。
尚羽早早地来到了公审的现场。他看着执行用的绞刑架吃了一惊,因为他原本以为绞刑架会看着很庄重。但是这个绞刑架又旧又破,看起来也就那么回事。经历了昨天法庭辩论的尚羽已经彻底死了熊文灿能够免于死刑的妄想,他剩余的一点期待,也就是看看熊文灿会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死去了。
很快,人潮再一次涌进了这个露天的审判庭。人们交头接耳,愤怒和期待的情绪像是接力棒一般靠着语言在人群中传递。大家都希望熊文灿去死。主审的元老们在议论纷纷中也一个接一个的入了座。今天特别法庭特地合庭了,将一庭和二庭的犯人一并宣判和处决,要的就是这种仪式感。
很快,犯人就都被带上来了。站在最左侧的是熊文灿,他的脸恰好是在阳光最为充足的地方,脸又是抬起来的,这使得他的脸看上去格外的苍白。在旁边的是低头的常青云,他的双腿一直在抖动,且程度越来越激烈。易浩然则显得介乎于熊文灿和常青云之间,一方面有些不安,另一方面又显得平和。十个嫌犯,各有各的表情动作。
终于,当所有人都到齐以后,马甲抬起那被敲击了许多次的法槌,向下重重一击。
“全体起立!”
大家都站了起来,奇怪的是,声音竟显得出奇的小。
“下面就熊文灿为首反元老院集团案进行宣判,特别检察厅指控被告人熊文灿、常浦、常青云等多位犯罪嫌疑人于4月13日于梧州城内纵火。……
“本院认为,特别检察厅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且对元老院和人民威胁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影响特别重大,本院予以确认。……
“依照《澳宋帝国刑法》第xxx条、xxx条之规定,现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熊文灿犯纵火罪、颠覆元老院统治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被告人常青云犯纵火罪、故意杀人罪、颠覆元老院统治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三、被告人常浦犯纵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四、被告人易浩然犯颠覆元老院统治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当听到死刑的判决时,常青云忽然跪了下来,开始大声尖号起来,伴着痛哭流涕,看起来令人惊诧。在马甲威严的命令声和旁听群众的短暂嘘声中,常青云不得不被暂时押送下去缓解一下情绪。
和常青云的反应相类似的是常浦。这个底层的县官尽管没有像常青云那样大声哀嚎,却也吓得六神无主。两腿之间甚至冒出了滴滴水渍,一股子骚味在法庭上蔓延开来。而群众看到这幅模样也只是把听到死刑判决时就开始的欢呼声越抬越高。
马甲手一挥,几名要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就被士兵从被告席上粗暴的拉下来,走向那老旧的木质绞刑架。
熊文灿是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按照惯例,行刑官询问熊文灿还有什么遗言或者遗书。熊文灿环顾四周,微微摇了摇头,笑着说:“不麻烦了。”并慢慢顺从地走向绞刑架。
尚羽突然意识到,熊文灿大概是在找自己的家人。
熊文灿被人套上了绳套,他手被绑了起来,眼睛被黑布蒙上。一切准备就绪,刽子手就打开了他脚下的活门。短暂的静谧后,背后的旁听群众发出了几乎可以掀掉顶棚的欢呼声。过了大概足有10分钟,法医走了上去,宣告了熊文灿的死亡。他的尸体会被拉去火花,并且抛洒在大海里。
每个人都很高兴,而尚羽只是神情复杂地看着这个自己为之辩护了一周的罪犯。他原本以为,随着熊文灿被绞死,他会有一种释然的快感,就像高潮一样,一下解脱掉心事。可是并没有,尚羽忍不住回想起一周以前第一次见到熊文灿。从那时起,这起案子似乎就是注定的了。而对于熊文灿身上究竟还有没有良知这个困扰他许久的问题,尚羽始终没办法下定论。
紧接着被处决的是常青云。和熊文灿不一样,他闹出的动静可要大得多。起初他再一次被带上来的时候看上去镇定了不少,甚至还露出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当行刑官问他是否还有什么遗言的时候,常青云只是大声高喊:“髡贼误国!”与之对应的是台下群众高亢响亮的嘘声。
当常青云终于被套绳、绑手,蒙眼并且活门打开以后,常青云起初也没有动弹。可是仅仅过了不到十秒,他就开始剧烈的挣扎起来,用宛如脱水鱼儿一般的劲头奋力把手臂上抬,打算拉扯脖子上的绳套,两脚还猛力地向下虚蹬。当然,这样做没有任何用处,挣扎了不消十分钟,他的手就变得软绵而无力地垂下来了。法医在五分钟后走上前去,宣布了常青云的死亡。
紧接着常浦的绞刑却止住了群众的欢呼,因为常浦的绞刑实在过于血腥。常浦本身倒没有什么遗言好说,也是乖乖的套绳、绑手、蒙眼。但很不幸,或许是常浦的身高太矮,又或者是绳套设计的不甚合理。活门一经打开,巨大的拉力竟把常浦辣的尸首分离。脖颈喷出的血溅到了一些站的很近的围观群众,引发阵阵尖叫。许多人暗暗担心自己是不是就要染上“阴气”,因此暗暗求神拜佛。
绞刑总算是结束了。在群众诡异的静默中,马甲宣布闭庭。庭审也终于就到此结束,土著们纷纷离开这个半露天的场地,好像电影散场。
尚羽走到那绞刑架边上,他看着那一具一具的尸体被蒙上白布,良久无言。他把手按在胸口上,注视着尸体。随后他仰起头看着那绞刑架,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
(完)
cbx__001 于 2018-11-29 21:46:37 发表了:
完结撒花
abc950309 于 2018-11-29 21:47:16 发表了:
绞刑正常情况下很快的,致死不是由于窒息,而是由于颈椎断裂。像这种 VIP 犯人,不太可能会出现这种没扯断颈椎或者把整个脖子都扯断的情况吧。
abc950309 于 2018-11-29 22:05:53 发表了:
另外一个,逼反孔有德的确办得不地道(BTW,干湿活的是陈思根,不是鹿庄主),但是「大机器冲垮手工散户」是历史的必然。
如果你不去冲垮,小手工业者是不会欢迎真正的工业体系的。起码临高政权在这个过程中,不但提供了比大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甚至比旧时空第一次工业革命时英法提供的生产生活环境都要好。完美当然是不存在的,临高提供的解决方案已经属于妥协方案中离「照顾人民群众的体验」这端比较近的了。
abc950309 于 2018-11-29 22:08:16 发表了: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完全的马基雅维利主义固然不可,单纯的理想主义也不可啊~~
bart 于 2018-11-30 21:13:06 发表了:
abc950309 发表于 2018-11-29 22:05
另外一个,逼反孔有德的确办得不地道(BTW,干湿活的是陈思根,不是鹿庄主),但是「大机器冲垮手工散户」 …
我同意。
只是书中人物想法不代表作者想法。
bart 于 2018-11-30 21:13:46 发表了:
abc950309 发表于 2018-11-29 21:47
绞刑正常情况下很快的,致死不是由于窒息,而是由于颈椎断裂。像这种 VIP 犯人,不太可能会出现这种没扯断 …
绳子长度的问题,没调好,给拉断了。具体情况就差不多像李大钊那样。
adol 于 2018-12-1 10:37:15 发表了:
撒花。。。感觉越写越好~
alarm 于 2018-12-1 15:45:18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11-30 21:13绳子长度的问题,没调好,给拉断了。具体情况就差不多像李大钊那样。
李大钊受的绞刑不是这种拉断颈椎的,而是标准的勒死,本来就更加痛苦~为了折磨李大钊,奉系军阀让刽子手不一次勒死他,反复执行了几次。
abc950309 于 2018-12-3 11:46:19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11-30 21:13
绳子长度的问题,没调好,给拉断了。具体情况就差不多像李大钊那样。
如果不是故意的,其实按照元老院掌握的资深「荡秋千」手法,是很难搞出这种「生产事故」的吧
bart 于 2018-12-3 21:24:37 发表了:
adol 发表于 2018-12-1 10:37
撒花。。。感觉越写越好~
承蒙厚爱,不胜感激
bart 于 2018-12-3 21:25:45 发表了:
abc950309 发表于 2018-12-3 11:46
如果不是故意的,其实按照元老院掌握的资深「荡秋千」手法,是很难搞出这种「生产事故」的吧
…
嗯,有道理,确实不大恰当……但元老院似乎也不大研究这方面的学问……只能算是个小小的bug了,这我承认
abc950309 于 2018-12-4 17:53:20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12-3 21:25
嗯,有道理,确实不大恰当……但元老院似乎也不大研究这方面的学问……只能算是个小小的bug了,这我承认
…
这个具体的绳子长度其实是可以根据身高体重“查表可得”的(手动捂脸
魔力元素 于 2018-12-8 11:18:12 发表了:
笑着看了看开头和结尾,完全够P不通,一帮幻想着以法制国的狒狒们在这里自Hight。无论什么时空都是依法制国,法律都是统治工具,是统治者手上的刀。所以具体到这里,首先要解决的是政治定位问题,而不是适用法律问题,前提错了,整篇文章就成了法律俱乐部的自慰文。先当通告天下:蒙元无信,背盟来攻,我赵宋漂海万里,痛定图强,今元老院王者归来,恰逢明室暗弱,天下大乱,当禀先人之荣耀,救民水火解民倒悬。自宋室逢乱,神州腥膻,各方志士起而反元,朱氏元璋,起于微末,终逐鞑虏,自古得国之正无出其右,然蒙元无道,乱我文化,朱氏无识,竟袭元统,史来治国之残亦以此为甚,终至内外交攻,黎首困顿。元老院怒其无能而残据中华,复怜其反元之功,特告朱氏,元老院当虚席以待,而官吏商豪,当安土恤民,切勿鱼肉百姓,通虏叛乱。当此告之,凡残明治下所犯诸罪,尽依明律治之,勿谓言之不预;又抗元老院之恶行,咸以战犯之条处之,莫怨不教而诛。此告!
bart 于 2018-12-8 17:36:29 发表了:
魔力元素 发表于 2018-12-8 11:18
笑着看了看开头和结尾,完全够P不通,一帮幻想着以法制国的狒狒们在这里自Hight。无论什么时空都是依法制国 …
毫无理由的下次论断,您这评论还真是“有理有据”。
您喷我文笔差、喷我故事性差、喷我注水,我啥也不说。但您这种评论嘛……还是再您妈的见吧。
魔力元素 于 2018-12-10 10:27:20 发表了:
bart 发表于 2018-12-8 17:36
毫无理由的下次论断,您这评论还真是“有理有据”。
您喷我文笔差、喷我故事性差、喷我注水,我啥也不说 …
本来是认认真真的讨论合理性的,不过是高估了你的心理承受能力,用了两句讽刺,结果就召来一顿亲切的问候,如此素质,难怪有此奇文。罢了罢了,不敢喷你了,怕了你了。不再回复,后会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