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25-96211 灵魂商人们在行动——发动机行动后的宗教法规出台前后的真相揭秘

北朝旧贴 | 盗泉子 | 共 4111 字 | 2013-02-04 | | 编辑本页

盗泉子 于 2013-1-26 23:57:21 发表了:

这个题目是不是太良青历了点?

好吧,事实上,这只是随着发动机行动深入开展之后,宗教部门的元老们对即将到来的新局面下的新动作。

剪影其一

灵魂商人们的会议

白多禄司铎大人其实一直都很忧郁,他的同事们——无论是宗教部门的主管领导何影,还是他最忠实的战友吴院长,又或者永远的竞争对手张掌教和戴道长,身上都带着一种与神职人员格格不入的,坚定的现实主义无神论者的味道。这种气味,被耶稣会的外派神职人员们私下称为“布满在法衣上的再铜臭也没有的商人气息”,虽然,吴院长的金融家气味和张掌教的投机政客气味其实略有不同,但是在本质上这两位竞争对手其实是一类人。

所以,由这两位牵头,在商馆酒楼的雅间办了个宗教部门内部酒会,也不是什么太奇怪的事情。

事实上,吴院长与张道长之间那点瑜亮情结是宗教办内部人人心知肚明的事情。吴院长羡慕张道长借着明人天然对道教的亲近感,轻易在山东杭州等地打下深厚的群众基础感到嫉妒,而一直到北上山东传道前都一直苦于资金不足的张道长则见天地对吴院长有着耶稣会这个头号提款机加冤大头表示羡慕。

随着发动机计划的深入,以及大批原属于龙华民等耶稣会成员感召的山东教民分批进入临高系统,困扰着吴院长的群众基础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缓解。而随着张道长在发动机行动中的卓越表现,不但一举解决了教职人员稀缺的困境,资金问题也不再成为新道教脖子上勒得最紧的那根套索。最重要的是,从他们各自的人脉圈子那里得来的情报,这次元老院对发动机行动立功人员、优秀集体的表彰名单里,临高修道院和道教理事会都榜上有名,作为参加发动机行动的积极分子,张道长说不定还有一份功臣勋章。

在这样的大情势下,宗教部门的两大山头之间暂时处于关系缓和状态就不是什么怪事了。

当然,无论吴院长还是张道长都清楚,这样的和平时期不会太久。元老院也好,执委会的巨头们也好,对宗教办的指导思想依然是利用、分化、制衡。这个文明利用宗教并采取教派制衡的手腕从来不曾讳言,哪怕一般人看看史书都能得出个大致印象,更不要说执委会那些人精了。

坐在主位上的何影淡然地注视着正热络互相劝酒布菜的吴院长和张道长,作为宗教办的事务官,他直属于元老院和执委会,一直在两大宗教机构的竞争中处于微妙的中立地位。然而随着临高修院和新道教在各自的部门主管吴院长和张道长的运作下,逐渐有勃张之势的现在,原本存在感不高的何主任的权威却骤然增大了。

无论是澳洲道教还是澳洲基督教,其发展和对土著宗教的侵蚀改造,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的颁行,何影的发言权要比两位宗教部门的机构领导者大得多。这一点,亲眼看着张道长一点点从单枪匹马的战斗在山区的兼职巫医一跃成为自己最大竞争者的吴院长,其感受就尤其深刻。

看似亲和地和吴院长谈着修院移风易俗工作的最新进展,与张道长聊聊在大陆攻略中新道教肩负的使命,在这种让人极放松的氛围下,话题最终转移到了工作的困难上。其实何影对所谓“宗教办下属机构的工作困难”心知肚明,无非是执委会为了防止宗教组织快速扩张而推行的那个“宗教人头税”。

不论对临高修院还是对道教理事会,这个宗教人头税无疑都是最让他们不舒服的那根套索。当然聪明如吴院长、张道长,也不会冒元老院之大不韪要求取消宗教人头税,不过以吴院长的机灵和张道长的老练,提出一个较宗教人头税这种简单粗暴一刀切的手段更为合理有效的提案倒是在何影的意料中。

“说说吧,对于未来的宗教工作,大家还有什么想法?”

当何影这么开口之后,张道长与吴院长对视一眼,知道该是上戏肉的时候了。


菊花头陀 于 2013-1-27 00:14:50 发表了:

道长的沙发是我的,道长也是我的!!


猪突猛进钱如标 于 2013-1-27 00:24:40 发表了:

信天主教要爆菊花,信道教也要爆菊花,干脆再出个驴叫算了,给不愿被爆菊的信徒一点安全感


盗泉子 于 2013-1-27 00:29:12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盗泉子 于 2013-1-27 00:42 编辑

《宗教法人及宗教活动税收管理办法》取代宗教人头税,可以说是帝国税法的一大突破和创举。

——摘自《帝国税法讲义第八部分.特别税》圣都大学出版社

后世的税法学家如此评价张道长和吴院长的创举,然而就宗教机构的四位领导者而言,这完全是为了松一松执委会简单粗暴地套在他们脖子上的套索的无奈之举。

对于执委会而言,对基层政权侵蚀最厉害的莫过于宗族势力,而在元老们穿越前的那个时空,宗族势力和某些准政治组织式宗教的媾合更是让人最为警惕的事情。所以,对于宗教事务研究上最有发言权的张道长提议,由吴院长执笔,白司铎和戴道长补充的提案上,果断地将祠堂这一宗族势力的组织中心列为了头号打击对象。

“祖先崇拜同样属于准宗教行为,由我们宗教部门进行约束最为合适。”

“对祠堂抽重税……这个,不会造成民变吗?”

“首先呢,管理祠堂的都是族长这类的人物,处于人类趋利的天性,这些族权的代表将负担转嫁到一般族人身上就成了必然。这样,再紧密的宗族势力也必然分裂,而我们则可以鼓动各自的信徒将祖先牌位迎请在教堂和道观中供奉,没有了祠堂这个宗族势力的中枢机构,又被道观和教堂分去了公祭的影响力,再如何紧密的大族也保持不下去。”

“起码这比执委会打击宗族势力简直粗暴得堪比毛熊一样的手段好太多了,咱们终究不会和毛熊一样KUMAKUMA地叫吧。”

“接下来是打击地下教会和会道门,凡是在家中设道坛佛堂道坛等宗教场地的个人,统统上缴月收入的25%以上作为个人宗教活动许可费,当然,像门神土地这类家神和财神寿星行业保护神什么的可以减免。但是供奉三清、祖师、神将、地祇、诸佛、菩萨、罗汉、护法、耶稣、圣母、天使、圣徒的,统统要缴税。非宗教场所讲道、学经、带培宗教学徒、组织未批准宗教活动的,按治安体例办。”

“我补充一下,商户供奉的行业神保护神和财神等,是不是也要收税?”

“至少要象征性地收一笔,而且只能是民俗神,弥勒、观音这号宗教神的话,就按宗教活动许可费征收。”


盗泉子 于 2013-1-27 00:57:23 发表了:

接下来的章节,来写写天地会进驻海南的佛寺道观,将寺院佃户转化成天地会的农业工人呢,还是先写吴院长和张道长开始对海南的僧人道士进行资格考试,清退不合作宗教人员呢?


netmousexhxh 于 2013-1-27 01:09:33 发表了:

盗泉子 发表于 2013-1-27 00:57

接下来的章节,来写写天地会进驻海南的佛寺道观,将寺院佃户转化成天地会的农业工人呢,还是先写吴院长和张 …

寺庙土改比较有趣


以一敌七 于 2013-1-27 10:30:09 发表了:

拜孙悟空、黄天霸怎么算呢?


盗泉子 于 2013-1-27 11:52:08 发表了:

以一敌七 发表于 2013-1-27 10:30

拜孙悟空、黄天霸怎么算呢?

算民间宗教,如果是道士或僧人主持,纳入宗教法人系统课税。如果是俗人主持,那么按个人宗教活动课税。


Avo17000 于 2013-1-27 12:31:29 发表了:

请问道长,元老中的RPG邪教分子、各类爬虫党人员是否也一视同仁?


盗泉子 于 2013-1-27 12:34:44 发表了:

Avo17000 发表于 2013-1-27 12:31

请问道长,元老中的RPG邪教分子、各类爬虫党人员是否也一视同仁?

两大邪教派系先去建立祭坛,有明确的宗教活动之后,再来谈这个问题吧。{:5_148:}


snb 于 2013-1-27 16:55:10 发表了:

收特别印花税好


盗泉子 于 2013-1-27 19:32:47 发表了:

snb 发表于 2013-1-27 16:55

收特别印花税好

不不不,这个方案完全是为了对治执委会粗暴简单毛子风格对宗教部门的负面影响的。

宗教人头税变成宗教活动费,就等于把宗教人头税转嫁到地主和富商头上。要知道一般民众,是没有余力在家里设佛堂这类玩意的。贴个年画、供个财神牌位,才是一般人的选择。

本来呢,宗教机构对于地主和富商应该是相对友好的,但是架不住明代朱元璋的奇葩宗教政策变相地将宗教团体圈禁在了寺庙内部。这样的结果,就是会道门所谓的“道现火宅”,居士信徒这些不受朱元璋宗教政策限制的宗教信徒,反过来掌握了宗教话语权,从而为明代开始的会道门大泛滥提供了最佳温床。

我们宗教办这样子搞,就是要把居士众畸形壮大的这个基础给彻底铲除掉,确保基督教没有编制外讲经人和黑牧师、道教没有编制外的火居道士和新地下宗门、佛教没有编制外的诸如本时空已经挂掉的南怀瑾这号大居士。

这当然是对吴院长和张道长有好处的,打掉了在家信徒另立山头,其意义不下于汉代的削蕃。


河石 于 2013-2-3 19:21:24 发表了:

“凡是在家中设道坛佛堂道坛等宗教场地的个人,统统上缴月收入的25%以上作为个人宗教活动许可费”

那合法宗教的宗教场地–教堂、道观、寺庙,怎么收税?

农场那个新教的小教堂算个人的宗教场地,还是宗教的宗教场地?

是宗教的宗教场地,好像没有教职人员?

是个人的宗教场地,新教也算合法宗教,也得到了宗教办公室的许可?


饥渴的大斧 于 2013-2-3 19:30:04 发表了:

马克一下


盗泉子 于 2013-2-3 21:47:57 发表了:

河石 发表于 2013-2-3 19:21

“凡是在家中设道坛佛堂道坛等宗教场地的个人,统统上缴月收入的25%以上作为个人宗教活动许可费”

那合法宗教 …

吴南海自任牧师了,算宗教办下属单位。

合法的宗教场所按照企业收税。

发挥了孤儿院、养老院、残疾人收容福利院作用的宗教法人按照社会福利企业税收办法收税。

还有什么问题吗?{:5_147:}


河石 于 2013-2-3 22:07:45 发表了:

本帖最后由 河石 于 2013-2-3 22:08 编辑

盗泉子 发表于 2013-2-3 21:47

吴南海自任牧师了,算宗教办下属单位。

合法的宗教场所按照企业收税。

吴南海算不算所谓的在家居士?牧师只是他的兼职,而且小教堂也是他出资建的,产权应该是算他的吧。如果那些会道门和火居道士也到宗教办登记。


盗泉子 于 2013-2-3 22:10:42 发表了:

河石 发表于 2013-2-3 22:07

吴南海算不算所谓的在家居士?牧师只是他的兼职,而且小教堂也是他出资建的,产权应该是算他的吧。

如果 …

要的就是他们登记啊,登记受监督的浮上来的会道门和地下教会,还有啥危险?

一大波的行政机关都有了可监察可干预可办理的借口。那我们还真求之不得啊,明面上掺沙子,改教义,打散原有组织都可以进行了,还真比他们处于地下状态上来得好。


盗泉子 于 2013-2-3 22:12:29 发表了:

元老院而且还多了一条税源。

两个由专业的宗教家和搞传销的元老主持的宗教部门,要是还斗不过同体系内的这些在临高系统内没根基的会道门,宗教办五人组可以集体去自杀了。


如水般飞舞 于 2013-2-4 08:52:23 发表了:

盗泉子 发表于 2013-2-3 22:12

元老院而且还多了一条税源。

两个由专业的宗教家和搞传销的元老主持的宗教部门,要是还斗不过同体系内的 …

伯多禄也算专业宗教家吗


河石 于 2013-2-4 13:06:06 发表了:

收人头税不是想防止元老主持的宗教变成罗马教皇和达赖喇嘛,甚至变成新的穆罕默德吗?吴院长有类似的野望,而张道长就能力水平而言,不比穆罕默德差。新宗教税法好像只是光打击了地下宗教,对两个有元老主持的宗教没多大约束。